-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3-2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认真汲取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排查
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发生后,弥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排查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一是3月23日,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金荣带队,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别深入到弥勒市久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弥勒锌鑫电冶有限公司、红河锦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5项,并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二是市安委办下发了《关于深刻汲取江苏盐城“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有关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立即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有关重点企业专题会议。全市1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有关重点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科长共计14人参加会议。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惨痛教训 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的紧急通知》,开展警示教育,动员部署拉网式排查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金荣亲临会议,并作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二是要细排严查严管严改严处,切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要抓好隐患整改落实,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四是安全检查排查要落细、落小、落实、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