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 文号弥安办发〔2019〕20号
- 发布日期2019-03-2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江苏盐城“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2019年3月21日下午14 时 48分左右,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储罐爆炸事故,截至3月22日上午11时,事故已致47人死亡、90人重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惨痛教训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的紧急通知》(云安办发电〔2019〕7号)和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江苏盐城“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红安办发电〔2019〕8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市属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危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防控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即全面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拉网式”自检自查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要立即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自检自查。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要每日调度并组织风险研判,签署安全承诺书。市级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企业和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检查督查。对危化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各类风险隐患排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变更风险管控是否健全落实;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停产复工企业是否具备开工复产条件,并组织专家对开工复产计划进行审查指导;安全保护、监测报警、联锁控制等仪表设备是否依规按章设计、运行、维护;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落实提级管理、提级审批、第三方监护等规范要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管理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准备和应急演练情况等。对查出的隐患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预案“五落实”。对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落实的,要立即组织整改,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停用,确保安全生产。对因隐患治理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源头安全管理
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选址建设、安全生产许可、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标准化、事故应急演练等源头管理,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场内运输、装卸、存储、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台账,落实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
四、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效空间作业,以及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消防、人口密集区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要严厉打击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全覆盖检查冲击地压、采深超千米、单班下井人数多等三类高风险煤矿。组织开展钢铁企业、重点粉尘涉爆企业重大隐患整改“回头看”督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15类落后工艺及设备淘汰整治集中治理行动。严格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引导油气管道企业做好完整性管理和高后果区风险管控。突出“两客一危、一货一校”和校车等重点车辆,高速公路、国省道、乡村公路,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严肃查处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专项整治。加强对车站码头、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检查,抓整治,防事故。
五、依法严处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市级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前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追究法律责任措施。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关键部位环节、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要开展暗查暗访、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生火灾、爆炸等亡人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一律停产停业整顿、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律约谈企业、乡镇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律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针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特点制定完善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政企联动机制和社会专业救援队伍合作机制,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的通知》(弥安发〔2019〕8号)要求,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并于4月12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和检查情况报市安委办(电话:6163500,电子邮箱:mlsawb2016@126.com)。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