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红安发电〔2018〕15号
- 发布日期2018-11-23
- 有效性有效
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 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安发电〔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省外两起事故的警示通报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红安办发电〔2018〕36号)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请于2018年11月28日前报送州安全监管局协调科。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王亚东, 3732829,15752680717;邮箱:hhzawb@126.com。
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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