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11-0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涛同志在全市安全生产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11月5日下午,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根据会议要求,现将市安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彭涛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会议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安委会将作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重点。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在全市安全生产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安委会副主任 副市长 彭涛
(2018年11月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工作,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对全面加强第四季度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力以赴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刚才,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何华同志通报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市消防大队大队长朱涛同志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具体安排部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谢永祥安排部署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我完全同意。下面,就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从刚才何华同志通报的情况看,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在全国、全省、全州各项事故指标下降的情况下,弥勒各项事故指标数据出现大幅度增长,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事故的发生,让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依然存在,从第三季度督查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及方面。一是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措施推进缓慢。按照《中共弥勒市委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弥发〔2018〕18号)文件的要求,60项工作任务,大部分工作均要求2018年完成,截至目前,大部分工作任务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第三季度督查抽查的9家企业看,均存在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到位,相关保障措施不完善,企业考核机制、承诺、例会、例检、公告、教育培训等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和岗位职责不落实,3家企业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企业安全“三级”教育流于形式,被动应付,现场管理不规范,这也反映出我们属地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对企业督促检查不严、不细、不实。三是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力度有待加强。从1至9月统计情况看,我市还存在工作针对性不强,工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主要表现在:统计报送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开展专项整治至今,未发现重大隐患的存在,吊销证照企业、联合惩戒均为0户,七个专项整治中,煤矿行业行政处罚统计数为0,各项查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工作力度较弱,大检查工作不深不细,“五个一批”“四个一律”执行不到位。除牵头部门(住建、交通运输、国土、安监、公安交警)外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企业处罚情况较少,存在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四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差距。从第三季度工作情况看,乡镇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统筹不够,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流于形式,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属地监管企业和单位检查未实行检查全覆盖,安全生产工作台账不规范,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对此,包书记、梁市长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一定要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树立安全生产工作持久战的思想,不能出现丝毫懈怠情绪。特别是机构改革期间,务必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千方百计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改革期间安全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抓好第四季度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季度,全市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抓好工作:
(一)要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岁末年初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监管新格局,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在企业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再一次全面系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不能流于形式、行于表面,一定要落到实处。要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的要求,在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要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冶金、消防、建筑施工、重点建设工程、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森林火灾、易燃易爆物品、旅游、铁路、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要突出检查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强化文物场所、学校、医院、宾馆、商场、公园、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道路交通方面: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整治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热点旅游线路、城市道路、农村公路及易拥堵和易发生事故路段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大中型货车、7座以上面包车、校车、重型货车等驾驶员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客运车辆凌晨2—5时违规运行、酒后驾驶、闯红灯、占道停车、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动自行车违法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路面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纠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煤矿方面:要深刻汲取吉田煤矿“3·22”事故教训,对各类煤矿进行全面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国家、省、州和我市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和专项巡查以及各级在煤矿安全“体检”、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稳定可靠,安全监控系统是否运转正常,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类记录是否齐全、准确,煤矿安全管理和现场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防范措施等,切实扎紧安全阀。同时,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违法行为。非煤矿山方面:要强化非煤矿山的源头管理,严格矿业权设置的规划审查,严把矿业权设置标准关,严格实行“建一关一”制度;切实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严控非煤矿山数量,强化隐患整改、整治现场“三违”行为(生产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查处矿山违法行为,加强矿业权日常监管,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机制;加强矿山的动态巡查,实行不定期巡查和执法情况周报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要强化规划约束,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各环节的综合治理,排查安全监控是否到位,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和《弥勒市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经营准入条件是否严格等,打击取缔无证非法经营、运输违法行为;强化成品油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治理非法加油站点。建筑施工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方面:要深刻汲取“12·04”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建筑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彻底查找监管工作漏洞和问题。采取“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联合惩戒、媒体曝光等措施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坚决杜绝监管工作上热下冷等情况。严格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开展自检、自查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方面: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今冬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各行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检查农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医院、学校、超市及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值班值守是否到位、应急救援物资是否储备充足;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配备是否满足消防安全需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旅游方面:围绕旅游景区景点、温泉度假区、旅游建设项目、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辆和特种旅游项目旅游安全专项检查,排查旅游设施安全隐患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铁路、燃气管道、特种设备、冶金、民爆等其他各行业领域,结合各自实际确定重点检查内容。同时,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
(二)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贯彻执行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层层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各乡镇、行业部门督查和通报工作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和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三)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工作。今年第四季度“1+7”专项整治验收阶段,各牵头部门务必要对标对表进行检查和自查,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工作力度不减,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认真落实“五个一批”,继续抓细抓实大检查工作,建立隐患清单和目录清单,确保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四)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1+3+5”长效机制建设。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久久为功,绵绵用力,始终把大检查长效机制作为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以企业隐患自查申报和“三项检查”工作为重点,加大对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质量,进一步提高“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明察暗访、政府综合督查”工作质量和覆盖率,力争在一企一标质量、隐患排查自报整改率方面实现新突破。
(五)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相关要求,根据《弥勒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60项改革重点工作任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完成2018年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六)要查缺补漏,认真做好迎接州级对县(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各项工作,提前谋划明年工作。年底将至,州级对市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检查考核的工作即将开始,市安委办要查缺补漏认真做好各项台账准备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紧密结合考核细则,开展自检自查,查缺补漏,完善台账,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同时,提前谋划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在盯住全年目标、抓好第四季度工作的同时,做到早思考、早计划、早安排,突出重点、明确思路、量化目标,提前谋划好明年工作,确保 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务必要树立万无一失的责任意识和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警钟长鸣、居安思危,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今冬明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为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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