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弥安监发〔2018〕49号
- 发布日期2018-11-1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安技中心:
按照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省州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及11月5日全市安全生产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11月12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从现在至明年3月底,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职责
为进一步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及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 华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马跃华 市安监局副局长
赵 明 市安监局副局长
何 伸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杨平林 局办公室主任
卢鹏程 局危化科科长
宫承水 局职安科科长
李佳霖 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达贤 局应急科科长
向汝洪 局非煤矿山科科长
张 刚 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主任
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杨平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联系各职能科室和乡镇安监站。
二、明确任务,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
(一)非煤矿山:加强矿山特别是在产矿区、热点矿山的动态巡查,切实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强化隐患整改、整治现场“三违”行为(生产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各有关乡镇安监站,局非煤矿山科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要求,强化规划约束,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废弃处置各环节的综合治理;排查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是否到位;涉氯、涉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积极配合成品油市场整治,非法加油站点打击治理;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和《弥勒市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经营准入条件是否严格,打击取缔无证非法经营、运输是否到位。(各乡镇安监站,局危化科负责)
(三)重点工贸企业要加强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涉氨制冷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生产设备、电气线路、厂房、车间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框架结构和使用彩钢瓦搭建的厂房要进行重点检查,严防发生触电和因大风引发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各乡镇安监站,局危化科负责)
(四)强化应急管理,落实应急准备。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督促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和协同应对机制,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乡镇安监站,局应急科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检查全面覆盖。一是对所监管企业月检查要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二是及时在长效机制管理系统中填报,并督促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自查,多发现隐患,多填报隐患,及时消除隐患;三是严格执法。要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的要求,开展大检查工作,警醒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二)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对开展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1+7”等专项整治行动要注重工作的连续性、严格时间节点,按要求步骤做好工作。
(三)按时报送工作材料。各乡镇安监站、非煤矿山科、危化科、应急科分别于12月15日、2019年3月15日前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总报局办公室。联系人:卢红利,联系电话:0873-6163500,电子邮箱:mlsawb2016 @126.com。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