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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0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专报 第十期(2018.10.08)

  弥勒市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

  8月23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在会堂2—2会议室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问题整改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煤安监办〔2018〕20号)文件,由国家煤矿安监局李万疆副局长带队,于8月22日至23日对我州有关县市煤矿进行安全督查,并抽查弥勒市,指出了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反映出我市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会上市委书记包旭强调,中秋国庆临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责任更大。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要必须形成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大检查领导机构,在全市所有重点部位、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要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水上)交通、冶金、消防、建筑施工、重点建设工程、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粉尘防爆、旅游、铁路、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要突出检查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部位,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矿山等重点行业,学校、医院、宾馆、商场、公园、文化娱乐场所、渡口、车站、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是周密部署,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三是强化督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强化应急,扎实打好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会议要求,要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严肃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要求,突出检查重点,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执法惩戒,严肃追责问责,坚持用铁的标准、铁的纪律、铁的手碗抓紧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弥勒市扎实抓好1+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工作情况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弥勒市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7〕213号)文件精神,我市每月突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铁路建设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自开展“1+7”专项整治以来共检查发现隐患3630项,已整改隐患3477项,整改率96%;治理纠正各类安全违法行为252起,关闭取缔企业16家,停产整顿10家,行政处罚148.766万元。因工作不力问责曝光的单位1家、人员2人。其中,危险化学方面:市安监局牵头组织认真开展相关工作。2018年9月份,按照《弥勒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采取“三个一批”措施(取缔关闭一批、转产搬迁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红河锦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弥勒市吉成能源煤化工有限公司均延期换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正常生产,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正常生产。市安委办及时转发进一步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信息录入工作。截止9月26日,弥勒市注册录入66家危险化学品信息。还存在部分行业主管部门认识不到位,注册录入信息迟缓问题。市安监局对我市涉案制冷企业进行隐患整改验收,弥勒市兴达饮品有限公司、云南霓绘蔬菜有限公司全部整改完毕通过。弥勒市洪清蔬菜有限公司余4条隐患未整改完毕未通过,下一步安监局将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整改。道路交通方面:弥勒市交警大队通过对公路安全隐患开展排查2次,查出隐患点段5处,目前已整改2处,另外有2处6、7月份已发过整改建议函。9月,共深入78家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179起,其中酒后驾驶4起,醉驾2起,小型汽车无证驾驶33起,摩托车无证驾驶22起。道路运输方面:我市交通运输局认真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7〕213号)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突出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库区及景区营运船舶、公路建设桥梁隧道施工、危桥危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9月组织开展“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运营行为检查,检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446项,已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到位。未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1至9月累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115起,经济处罚38.15万元。非煤矿山方面: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有序开展,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各类非法采矿而引发的安全事故。2018年9月,共开展非煤矿山动态巡查 ,共检查150(家)矿次,下发现场记录102份,整改指令书38份,复查意见书13份,发现一般隐患195项,已整改195项。

  煤矿方面: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认真细致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治理。2017年11月27日至今,共出动监管检查人员650余人次,深入井下生产一线,检查督查煤矿198矿次,下达执法文书198份,排查隐患1229条,目前已整改隐患1229条。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明细清单,及时指导、督促煤矿整改完善,并对整改隐患进行复查、验收和销号,确保整改率达100%。严格执法,严禁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不按检修方案进行检修。建筑施工方面:自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开展以来,根据行动方案要求,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坚持步调一致,持续发力,集中整治,严格执法的原则,对全市在建项目共33个,涉及施工总承包企业25家,监理单位15家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全覆盖排查。9月共组织开展检查行动1次,累计出动车辆5车次,人员19人次,查处包括消防隐患在内的安全隐患25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截至目前发现的隐患已整改到位。燃气方面:9月份,我市对6户燃气经营企业(储备站及加气站)和10户经营门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弥勒能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压力表需更换,无红色标识;水槽井位水位不足,需遮盖;5公斤干粉灭火器1个压力不足,8公斤干粉灭火器1个压力不足。弥勒市东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水槽内有污浊物,需遮盖;螺栓接头需除锈。弥勒市解化中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水槽内有污浊物,需遮盖。弥勒深燃巨鹏天然气有限公司水槽内有污浊物,需遮盖。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时,均警告加强站内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力度,强化安全培训教育。通过安全治理工作,当场口头责令整改轻微小部分安全隐患7起,隐患整改率达99%,从而加强规范了弥勒市燃气、器具经营市场的安全生产,并有效预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铁路建设方面:(一)站房扩建方面。我市于2017年11月上报了《关于云桂铁路弥勒站站房扩建的请示》弥政发〔2017〕230号,请求在弥勒站现有规模3500平方米的基础上新增8500平方米,扩建至12000平方米,已获得昆明铁路局及云桂铁路云南公司同意,交由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弥蒙铁路同步扩建。(二)先期开工段情况。我市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弥蒙铁路项目开工任务目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将各项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到人,目前已按时限要求于3月15日完成林地规划与实际林地用地调进调出报批工作,先行使用林地组卷已完成并上报州林业局;3月16日完成先行使用土地组卷并上报州国土局;市级征地拆迁方案已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抓紧组建项目领导机构、指挥部等相关事宜。同时,先期开工段施工单位招标工作已完成,由中铁八局中标。(三)可研、初步设计报批情况。项目可研于2018年1月19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于2018年4月24日获国家铁路总公司(铁总鉴函〔2018〕198号)文件批复。(四)开工动员大会召开情况。按照铁路总公司工作安排,开工动员大会于2018年5月30日在云桂铁路弥勒站南宁端货场顺利召开。(五)征地拆迁情况。2018年6月7日由州人民政府在红河会堂综合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弥蒙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推进会,标志着弥蒙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正式开始。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不完善,工作主动性、规范性不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不够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仍有死角,排查、登记、整改、上报等工作不及时。

  (二)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打非治违”任务艰巨。面对监管对象的多重性,加之受经济利益驱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反复发生,基层监管工作压力较大,在人员少、经费缺、装备差和业务技术能力要求高的情况下,难以做到面面俱到,“打非治违”工作任务艰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细、实开展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有效排查整治隐患为核心,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1+7”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深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工作力度不减,始终坚持“三个结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认真落实“五个一批”,继续抓细抓实大检查工作,建立隐患清单和目录清单,确保安全生产闭环管理。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1+3+5”长效机制的应用。根据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突出以企业隐患自查申报和“三项检查”工作为重点,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质量,进一步落实“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明查暗访、政府综合督查”工作质量,加强在一企一标质量、隐患排查自报整改率,真正建立监管对象的目录化管理机制、形成一企业一标准对标自检自查机制,企业自查情况的月度申报机制、隐患和问题的清单化管理机制、隐患整改的责任落实机制。

  (三)进一步做好汛期、国庆安全防控和应急工作。将防汛、国庆安全措施细化落实,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排查专项行动,有效防控重点时段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信息上报渠道,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