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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0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专报 第八期(2018.08.05)

  迎接州督查组到弥勒市开展2018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

  2018年7月17日至18日,以州安全监管局张保宏副局长组成的州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到弥勒市开展2018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及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督查组先后深入弥勒磷电化工有限公司、新哨镇人民政府、云南红云红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进行实地抽查;同时督查组查阅市政府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台账资料后召开督查反馈会议。弥勒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钟俊峰参加督查组反馈会议,汇报全市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结合州督查组反馈意见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共25人参加会议。

  弥勒市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会议

  7月23日下午,我市在电信四楼分会场,收听观看省州召开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州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市接着召开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部署会议,会上市长梁凌云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好省州会议提出了要求和具体措施。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强化责任落实;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抓好汛期安全防范;三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切实提高事故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弥勒市扎实抓好1+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工作情况

  根据《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弥勒市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7〕213号)文件精神,检查开展“1+7”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铁路建设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我市各乡镇、部门及企业都认真进行了自查自改,其中自开展“1+7”专项整治以来共检查发现隐患2936项,整改隐患2802项,整改率95%;治理纠正各类安全违法行为205起,关闭取缔企业15家,停产整顿10家,行政处罚121.848万元。其中,危险化学方面:2018年7月份,市安监局按照《弥勒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仍然采取“三个一批”措施(取缔关闭一批、转产搬迁一批、整治提升一批),锦东化工生产许可证过期停产整改。弥勒安监局对17年专家检查的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复查,按照《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通报》(红安监管〔2018〕23号)文件要求,弥勒市安监局及时对存在隐患的9家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0条隐患,46条整改到位。4条有整改情况说明。对安全标准化过期的弥勒市吉成能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督促三级安标考评,企业于7月13日通过专家考评,7月20日取得红河州安监局颁发的安标证书。7月份,州市两级安监部门对锦东化工生产许可证过期的问题进行了隐患督促整改,7月13日受省安监局委托泰安公司组织专家对锦东公司进行了核查,核查组“认为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于7月20日提交了办证材料。

  弥勒安监局还对粉尘防爆进行了复查,弥勒市涉及粉尘隐患的企业弥勒锌鑫有色电冶有限公司29条隐患,企业从2017年9月30日开始整改,截至目前已基本全部整改完毕。其中涉及十大重大问题的第一条锌粉筛分厂房、锌粉仓库距离公司办公室12.5m。安全距离不够(按规范距筛分厂房25m,距锌粉仓库40m)没有整改到位外,企业已制定整改方案,计划年底开工建设,2019年年底完工搬迁办公楼。其余28条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道路交通方面:弥勒市交警大队把路面作为主战场,一是以六类重点车辆为发力点,充分发挥“四站”(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作用,集中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结合南博会、端午节小长假等活动和当前开展的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等电动车辆专项整治、乡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酒驾夜查整治行动等专项,认真组织开展酒后、无证、超员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集中统一行动,充分应用“罚、扣、拘”等手段,加大并保持对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全面筑牢国省道、县乡道路、城市道路、景区道路、农村道路交通风险“五道防线”,实现路面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7月,我市大队共查处酒后驾驶17起,醉驾5起,小型汽车无证驾驶33起,摩托车无证驾驶2起。道路运输方面:我市交通运输局认真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7〕213号)和《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红交发〔2017〕870号)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突出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库区及景区营运船舶、公路建设桥梁隧道施工、危桥危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岗位工作责任“四个责任”的落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累计出动24个组196人次,共检查客运企业127户次,检查出安全隐患308条,平均每月检查出问题和隐患51.3条,已按照要求实施清单式管理,经企业认真整改落实并上报整改报告,由监管部门验收签字,形成整改闭环。累计整改308条,整改率100%。1至7月累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94起,经济处罚31.55万元。

  非煤矿山方面: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有序开展,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各类非法采矿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结合打击煤矿、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无证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和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以勘探名义实际从事采矿活动,遏制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努力防范矿山事故,促进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平稳进行。2018年7月,共开展非煤矿山动态巡查7次,出动人员24人次,出动车辆7辆次,巡查过程中发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1起,未立案查处。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建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监管企业,建立重点监管企业清单,认真按照《弥勒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认真制定工作计划,针对全市非煤矿山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布局不合理、基础条件薄弱、回采率低、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加强非煤矿山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煤矿方面: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认真细致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认真细致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治理。2017年11月27日至今,共出动监管检查人员450余人次,深入井下生产一线,检查督查煤矿130矿次,下达执法文书130份,排查隐患838条,目前已整改隐患838条。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明细清单,及时指导、督促煤矿整改完善,并对整改隐患进行复查、验收和销号,确保整改率达100%。严格执法,严禁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不按检修方案进行检修。建筑施工方面:自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开展以来,根据行动方案要求,我局采取盯第一责任人、补齐自检自查短板、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坚持步调一致,持续发力,集中整治,严格执法的原则,对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全覆盖排查。目前,市域内在建项目共34个,其中城区项目24个,乡镇项目10个,涉及施工总承包企业21家,监理单位12家,重点项目有弥勒市人民医院、弥勒第二完全小学、弥勒市第六中学、红河水乡、中龙时代广场等。自2017年11月27日至今共查处包括消防隐患在内的安全隐患481条,已督促整改466条,查处1起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并责令其进行局部停工整改,执行行政处罚13起,处罚金额29.08万元。本月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主要存在问题有:第一,部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未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第二,施工现场未按要求配备灭火设备;第三,违规使用民用插座和拉设施工用电;第四,部分楼梯、洞口未做防护;针对以上存问题,我局采取紧盯项目负责人、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的方式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我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关系平稳、健康。燃气方面:7月份,我市对6户燃气经营企业(储备站及加气站)和10户经营门市进行检查时,存在以下隐患:弥勒市东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螺栓有锈迹;液水池有漂浮物;气瓶实瓶超6排。云南华气金江天然气有限公司弥勒市锦屏路加气站卸车操作流程需更换。弥勒能投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螺栓有锈迹。弥勒市解华中民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楼板板和踩板有锈迹。弥勒巨鹏天然气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个储罐外围生锈;螺栓生锈;避雷针生锈。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时,均警告加强站内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力度,强化安全培训教育。通过安全治理工作,当场口头责令整改轻微小部分安全隐患14起,隐患整改率达99%,从而加强规范了弥勒市燃气、器具经营市场的安全生产,并有效预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铁路建设方面:(一)站房扩建方面。我市于2017年11月上报了《关于云桂铁路弥勒站站房扩建的请示》弥政发〔2017〕230号,请求在弥勒站现有规模3500平方米的基础上新增8500平方米,扩建至12000平方米,已获得昆明铁路局及云桂铁路云南公司同意,交由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与弥蒙铁路同步扩建。(二)先期开工段情况。我市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弥蒙铁路项目开工任务目标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将各项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到人,目前已按时限要求于3月15日完成林地规划与实际林地用地调进调出报批工作,先行使用林地组卷已完成并上报州林业局;3月16日完成先行使用土地组卷并上报州国土局;市级征地拆迁方案已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抓紧组建项目领导机构、指挥部等相关事宜。同时,先期开工段施工单位招标工作已完成,由中铁八局中标。(三)可研、初步设计报批情况。项目可研于2018年1月19日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于2018年4月24日获国家铁路总公司(铁总鉴函〔2018〕198号)文件批复。(四)开工动员大会召开情况。按照铁路总公司工作安排,开工动员大会于2018年5月30日在云桂铁路弥勒站南宁端货场顺利召开。(五)征地拆迁情况。2018年6月7日由州人民政府在红河会堂综合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弥蒙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推进会,标志着弥蒙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正式开始。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弥勒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但与上级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还不到位。虽然我市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但群众的安全知识还没真正转变为安全意识,安全素质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还不够到位,主要体现在安全知识宣传深入基层或者一线还不够,没有形成经常化、常态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机制。

  (二)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体现在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标准化执行不到位,“三违”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经济下行压力致使部分行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推进难度增大。

  (三)“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在一些行业领域有待加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突出表现在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因资金投入较大,一些较大道路隐患和涉及化工企业工艺流程的隐患一时难以进行整改,致使隐患未能及时整改到位。

  (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比较薄弱。近年来,尽管我市在安全生产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但与中央、省州工作标准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如:市、乡(镇)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编制配备不足,监管执法车辆等安全监管执法设施设备难以及时配备到位。

  (五)汛期安全事故防范压力大。现阶段已进入汛期,极端天气因素增加,汛期高温、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涉及领域点多面广,安全生产面临更加严峻挑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贯彻执行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弥勒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业一标准,一岗位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坚持以有效排查整治隐患为核心,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1+7”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深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保持严查严管的思想不松、工作力度不减,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认真落实“五个一批”,继续抓细抓实大检查工作,建立隐患清单和目录清单,确保安全生产闭环管理。

  (三)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1+3+5”长效机制的应用。根据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真正建立监管对象的目录化管理机制、形成一企业一标准对标自检自查机制,企业自查情况的月度申报机制、隐患和问题的清单化管理机制、隐患整改的责任落实机制。

  (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抓好宣传学习工作,抓紧出台《弥勒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五)继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抓好“三类人员”为重点的专项培训;继续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以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的宣传为内容,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开展好安全生产“七进”活动,持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六)加强汛期安全防控和应急工作。针对今年汛期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大排查专项行动,将防汛安全措施细化落实,有效防范因暴雨、洪水、坍塌、泥石流等灾害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