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弥安办发〔2018〕98号
- 发布日期2018-11-0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红安办发电〔2018〕35号),国务院安委办定于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10:00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届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会议结束后,云南省接着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现将我市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上午09︰40-09︰50报到,10︰00开会。
会议地点:市安监局会议室(弥勒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3-19室)。
二、会议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参会人员
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商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科局、市文广局、市旅发委、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邮政管理局1名领导;市安监局全体干部职工。
四、相关要求
(一)请市安监局及时与省州联系做好开机调试及相关会议服务工作,确保信号畅通。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遵守会场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并于10月30日17:00前将书面请假条报市安委办,请安排其他领导参会,不得缺会。
(市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卢红利 6163500 )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