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弥安监支部〔2018〕8号
- 发布日期2018-11-0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支部 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2018.05.24)
局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支部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市安监局党支部2018年度理论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的重中之重,作为基本政治建设、理论建设贯穿始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增强本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思想健康,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政策水平,提升工作能力和监管水平,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为圆满完成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弘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形象佳,适应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要求的党员安监队伍,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良好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三、学习重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
5、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州、市脱贫攻坚推进会会议精神。
6、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三次全会,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7、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
8、全国、省、州和市两会精神。
9、全国、省、州和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0、《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九个严禁”、 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等党章党纪党规党内法规规定和党的基本知识。
11、新《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
12、时事政治理论学习。
13、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内容。
14、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学习要求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学习的有效性。把理论学习同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省、州、市等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努力在统揽全局和提高决策水平上下功夫,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搞好调查研究,指导实践。结合理论学习,深入企业搞好调研,广泛听取和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总结和推广好各类先进典型,用于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搞好服务企业工作。
(三)坚持和完善理论小组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学习的规范性。一是建立考勤登记。因工作原因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事后应及时补课。二是抓好个人自学。根据局党支部理论学习小组学习计划安排,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在学好规定的必读书目外,结合自身工作选学有关内容。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
(四)加强领导,不断提高自觉性。局党支部书记要按照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切实把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当作政治任务来抓,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学习制度、带头发言、带头搞调研、带头写心得体会。通过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带动全局党员干部的学习,在全局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中共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支部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