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红安〔2018〕20号
- 发布日期2018-10-31
- 有效性有效
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废止红河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8.09.14)
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废止〈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安办〔2018〕17号),经研究,《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安〔2016〕15号)自即日起废止。
相关工作请遵照《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云安监管〔2018〕13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暂行办法》(云安监管〔2018〕17号)开展。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