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弥安办发〔2018〕91号
- 发布日期2018-10-3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州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红安办发电〔2018〕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乡镇及行业监管部门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有关单位和企业。
附件: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