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10-1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连超带队督查 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9月25—27日,由市人大常委会郭连超任组长、市农科局罗云局长为副组长、市交警、消防、安监等部门组成的第三督查组先后到2各乡镇、4家部门、2家重点企业进行了督查检查。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抽查了2个烟叶收购站、2家企业、1家医院、2个农村客运站。现场查出安全隐患12条,要求各乡镇及监管部门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督查期间,郭连超就各乡镇、部门、重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调,: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各乡镇、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二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及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步向好;三要开展好国庆期间安全大检查,确保我市各族人民渡过一个快乐、祥和、安全的国庆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