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
    弥安监发〔2017〕28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站、局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8日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弥勒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弥政办发〔2017〕11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红河州建州60周年州庆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我局涉及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冶金、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涉及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各乡镇安监站、局各相关科室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执法。

  (一)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非煤地下矿山重点检查中毒窒息、透水、冒顶片帮、高处坠落等事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通风系统是否完善、运转正常,顶板管理措施是否到位;露天矿山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边坡坍塌隐患和 “一面墙”开采行为;尾矿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不按设计建设、违规加高坝体和违规排放尾矿行为,排洪系统是否正常有效;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隐患排查制度、治理档案和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推进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是否到位;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设施是否按要求实施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况。

  (三)烟花爆竹。重点检查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验并保持完好有效;零售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是否符合规划,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零售场所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持证零售经营者是否存在擅自设立储存场所,超量、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产品或违规经营非法烟花爆竹;持证零售经营者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三无”或直接从生产企业购入烟花爆竹的劣质产品;零售点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是否齐全、一致、有效,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过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治理。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从 2017 年 7 — 10 月,集中 4 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全面自查自改 (7月)

  1.企业层面重点自查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同时”制度情况;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和职业危害因素摸底调查开展情况。(3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4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5 )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 (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各类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并于 8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属地乡镇安监站。

  2.各乡镇安监站和局各科室层面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特别是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2 )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3 )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4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非煤矿山、尾矿库、烟花爆竹、粉尘涉爆、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检查粉尘、高毒物品、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水泥生产、汽车制造及蓄电池生产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相关检查情况必须全部及时录入 “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各乡镇安监站、局各有关科室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及时梳理、汇总相关台账资料,做好迎检准备。要对本行政区域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重要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登记建档,并责令有关单位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要摸清所管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严格执法和集中整治 (8 — 9 月)

  各乡镇安监站、局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按照100%的企业全覆盖检查,100%的隐患整改到位,100%建立安全检查档案三个100%要求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确保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和总结 (8 — 10 月)

  1.实地督查。局各科要速速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监管企业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大检查各项工作部署进行全面安全生产自检自查。

  2.分析评估。各乡镇安监站、有关科室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本区域、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析评估报告,于 9月27日前报收集报市安监局协调科。

  3.巩固提高。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全面掌握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建立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 、人员密集场所动态管理台账;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着力破解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矛盾。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 “五个一批”活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严格执行 “四个一律”。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四个一律”和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

  (三)实施隐患闭环整改。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

  (四)实施联合惩戒和集中曝光。各乡镇安监站、局有关科室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 “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弥勒安监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充分认识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和 “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迅速在所有行业领域、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市安监局成立由市局长何华任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位副局长副组长,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副局长兼任,主要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切实组织开展好大检查工作。有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认真落实 “三个必须”要求,全面部署并督促行业领域和有关企业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市级有关部门按照 100% 的比例对企业进行检查。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示范作用,严格按照要求自查自改,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二)强化配合,从严执法。各乡镇安监站、局有关科室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开展督查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联合约谈、案件移送机制,强化跨行业、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通报,及时移送违法违规案件。要强化 “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律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对突出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坚决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散乱污”企业,对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安监站、局有关科室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危害性宣传和有关政策解读,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要积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典型案例及查处情况要采取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等形式公开曝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到位。

  (四)加强调度,及时反馈。各乡镇安监站、局有关科室要加强情况调度,定期汇总梳理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各相关在 8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局办公室; 8月 25 日前报送大检查进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 10 月25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按月报送相关统计表和 “五个一批”清单;每半月报送 1 次工作简讯,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有关工作调度、情况通报、督查检查对接联系等工作。

  市安监局联系电话:6163500,邮箱mlsawb2016@126.com,联系人:杨平林、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