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弥安监发〔2017〕31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
现将《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4日
弥勒市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
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46号)、《云南省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2017〕38号)、《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红安监管〔2017〕7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弥勒市实际制定开展汽车制造(含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为主要任务,以有效防范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为核心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推动企业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努力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使两类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指标达到以下目标: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
2.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
3.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95%以上;
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填报率达到100%。
二、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汽车制造(含汽车维修保养)企业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两类企业)。
三、治理重点
(一)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为主要任务,以有效防范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为核心目标,重点推动企业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二)重点推动工艺技术改进升级、改善和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等措施的落实,大力开展专项治理,有效保护接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四、工作步骤
2017年6月开始至2019年6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8月)。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属地两类企业基本情况,确定专项治理对象;二是制定治理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并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三是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工作启动部署会,对企业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明确治理的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时间要求。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要将属地《治理前两类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治理前两类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2)和治理工作方案于9月20日前报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科。
(二)治理整改阶段(2017年9月—2018年11月)。一是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要加强对两类企业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督促两类企业按照治理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包括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按时整改到位;二是治理企业要对照《两类企业尘毒危害治理主要工程技术措施》《两类企业尘毒危害情况及防护设施自查表》《两类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措施自查表》(附件3、4、5)相应要素和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排查,并及时整改到位,相关资料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三)执法检查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3月)。一是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要在两类企业治理整改工作结束后,对治理企业开展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对照《两类企业尘毒危害治理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附件6),全面检查治理成效,对治理态度积极、成效显著的企业,鼓励其持续改进提高,对治理工作不认真、尘毒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工作场所无防尘防毒设施或达不到防尘防毒要求、未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尘防毒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处罚;对于治理后尘毒危害浓(强)度仍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相关作业或提请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9年4月—5月)。2019年6月5日前,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要将两类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治理后两类企业尘毒危害防治状况汇总表》《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7、8)连同执法文书复印件一并报送至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科(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从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及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看,全州企业工作场所尘毒危害因素超标现象比较普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现状令人堪忧,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不到位或者不能正常运行、定期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不落实的现象依然突出。为此,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要充分认识职业病危害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正确理解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减少职业病发生,遏制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
(二)夯实基础,强化源头管控。治理工作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核心,紧紧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大力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加大现有设备设施改造力度,重点从工程防护上控制职业病危害。
(三)突出重点,加强指导。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要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专家集中会诊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鼓励企业聘请专家和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本单位治理工作,帮助企业加强管理,改进技术工艺,完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提高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四)统筹推进,标本兼治。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等工作有机结合,逐步推进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
(五)严格督查。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要认真开展检查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检查、分片督查等方式,严肃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以强有力的执法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安全监管局将适时对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抽查督查并进行通报。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科反馈,相关附件请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子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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