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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
  • 发布日期
    2018-08-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组织参加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统计工作视频会议纪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按照《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统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要求,4月19日下午15:00,在弥勒市安监局3-19会议室组织参加全省、州安全生产统计工作视频会议。在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市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安监局副局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协调科、非煤科、危化科、职安科各科室长及应急科全体职员。会议通报了各州市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情况。文山州对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滞后、报表缺报迟报;保山市隆阳区对违规录入事故、事故填报核销不规范先后做发言情况说明。

  会议要求:一是要严格按要求录入执法系统;二是要严格落实事故如实上报时限,凡接到管辖范围内的事故信息要在24小时内入事故执法系统,漏报的事故信息必须在事故发生半个月或1个月内补录,凡是超过时限未上报和未补录的就是属于瞒报漏报的倾向,统计人员要被问责;三是要严格事故核销信息,要严格按照《云南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实施细则》的核销信息,一般事故核销必须中共书记审核同意,较大事故核销必须经省局审核同意,挂牌督办事故,对事故调查报告必须经过挂牌督办单位审查后才能作为事故核销一一拆掉,申请核销的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结束2周内提出申请,凡是超期未提出申请的一律不予核销;四是要扎实做好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会议上省局主要领导出席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对事故统计应统尽统和对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要按时报送,报表不允许存在滞后、缺报、迟报情况出现,不允许违规录入翻年事故,做到事故填报核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