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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
  • 发布日期
    2018-08-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召开“1+7”专项整治专题会议纪要

  为切实抓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过硬的措施,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弥勒市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弥政办发〔2017〕213号)目标任务完成,全市4月9日上午9:00,在弥勒市会堂1-1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市“1+7”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安全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俊峰作讲话。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会议要求:

  一、强化隐患排查,堵塞风险漏洞

  当前正值各类生产企业复产复工高峰期,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管理暂未进入正常轨道,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要求,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坚持力度不减,思想不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道路交通:全面加强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热点旅游线路、城市道路、农村公路及易拥堵和易发生事故路段整治力度,重点强化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大中型货车、7座以上面包车、校车、重型货车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超”、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危险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煤矿:扎实开展好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对正常生产煤矿、正常建设煤矿、被责令停产停建整顿煤矿、恢复检修煤矿、已关闭退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突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瓦斯水害防治、淘汰落后产能、打非治违等重点内容,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统筹抓好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去产能工作,严格执行煤矿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煤炭行业安全运行。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的源头管理,严格实行“建一关一”制度。切实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严控非煤矿山数量,强化隐患整改、整治现场“三违”行为,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查处矿山违法行为,加强矿业权日常监管,实行矿业权延续登记预警公示制度;加强矿山动态巡查和违法查处力度,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机制,加强矿山特别是重点矿区、热点矿山的动态巡查,实行不定期巡查和执法情况周报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要求,强化规划约束,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各环节的综合治理。排查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是否到位。涉氯、涉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成品油市场整治是否到位,非法加油站点是否得到打击治理。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和《弥勒市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经营准入条件是否严格,打击取缔无证非法经营、运输是否到位。建筑施工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深刻汲取“12·04”和“12·18”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建筑工程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查找监管工作漏洞和问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复产验收标准方案,执行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审批等程序。突出脚手架、高支模、隧道、桥梁、深基坑、起重机械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农村自建房屋、异地搬迁建设房屋安全整治工作。消防: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农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医院、学校、超市及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场所隐患排查整治。旅游:围绕旅游景区景点、温泉度假区、旅游建设项目、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辆和特种旅游项目旅游安全专项检查,排查旅游设施安全隐患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铁路、燃气管道、特种设备、冶金、民爆等其他各行业领域,结合各自实际确定重点检查内容。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守住自留地、耕好责任田”,全面开展所辖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待细小隐患也要如临大敌,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抓小防大,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加强应急值守,规范预警处置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渠道畅通。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科学快速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从源头上、根本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