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弥安监发〔2018〕35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站,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安技中心,各有关企业:
按照全市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防控工作,集中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督促企业开展自查,集中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查摆问题,深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准备,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防洪措施,切实加强防洪和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地下矿山要重点排查矿区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查清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对存在突(溃)水和突(溃)泥危险的矿井,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坚决遏制淹井(矿)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重点排查凹陷开采排水系统、边坡稳定性和矿山运输道路。使用剧毒危化品的矿山企业要制定和落实剧毒品在运输、储存、使用中的安全措施,防止因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造成剧毒品的流失和污染事故。积极推行尾矿库库长责任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准备工作,认真开展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控,加强监测监控,保证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各有关乡镇安监站,局非煤矿山科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各乡镇安监站,局危化科负责)
(三)重点工贸企业要加强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涉氨制冷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要强化汛期防触电、防坍塌、防机械伤害以及防汛度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全面开展生产设备、电气线路、厂房、车间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框架结构和使用彩钢瓦搭建的厂房要进行重点检查,严防发生触电和因大风引发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各乡镇安监站,局危化科负责)
(四)强化应急管理,落实应急准备。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督促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和协同应对机制,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乡镇安监站,局应急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负责)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
(一)全面自查自改(即日起至8月上旬)。企业层面,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措施要求,全面自检自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各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并于2018年8月8日前报送属地乡镇安监站,各乡镇安监站收集后抄送局机关对应科室。
安监站和局机关各科室,结合监管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任务,全面自检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监管执法情况、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等。各乡镇安监站、局各有关科室要按照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改,及时梳理、分析、总结,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登记建档,并责令有关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二)行业领域专项督导检查(8月中旬)。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摸清所管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办法,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三)实地综合督查(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局领导班子牵头,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安监站、局各有关科室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求落实情况,以及近期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推进情况进行实地综合督查,对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乡镇、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督导抽查。
四、工作措施
(一)纳入年度考核。该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扣分事项。
(二)认真填写“两张表”。各乡镇安监站、局各有关科室要严格实行问题隐患清单化管理,认真如实填写“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和“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办通知单”。
(三)落实关键环节。各乡镇安监站、局有关科室要将汛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集中开展一轮汛期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狠抓汛期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组织一次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安全生产形势、事故特点、突出问题隐患和下步工作重点措施要求等,进行一次全面通报。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安监站、局机关各科室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深刻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立即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迅速在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抓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深入企业一线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真正把防范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及时研判形势,严格风险防范。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及时研判形势,强化风险防控,逐一查摆问题、分析原因,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和共性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综合运用督查督办、约谈通报、巡查考核等办法,推动措施落实见效。要密切关注强降水天气过程,提早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措施,明确防汛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明确责任划分,统筹抓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严格关停措施。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障汛期安全生产。
(四)强化协调联动和监测预警。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各乡镇安监站与局各科室上下联动,各业务科室相互配合协作,同时加强与林业、气象、地震、水务、国土、道路交通、旅游、文体、宣传的沟通联系,认真跟踪和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密预测预报频次,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做到早防范、早部署、早行动,使汛情及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要求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和企业。
(五)迅速抓整改落实。督促企业,迅速开展汛期安全检查,汇总分析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认真填写《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附件1)和《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办通知单》(附件2),列出清单,严格跟踪督办,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对短期内不能整改且安全风险严重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采取停产撤人等措施,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各乡镇安监站于8月8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附问题隐患清单)和汛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联络员,各乡镇安监站和非煤矿山科、危化科、应急科于8月23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附问题隐患清单)汇总报局办公室。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企业,部署到各有关企业。联系人:卢红利,联系电话:0873-6163500,电子邮箱:mlsawb2016 @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