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弥安监发〔2018〕33号
- 发布日期2018-08-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利用哈尼族”矻扎扎节“彝族”火把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站,局各科室,监察执法大队,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根据市创建办《关于利用“矻扎扎节”和彝族“火把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利用哈尼族“矻扎扎节”彝族“火把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引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以“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8年7月20日-8月10日
三、主要内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认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二)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配套法规规章开展宣传教育。
(三)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诚信教育,把弥勒市当前开展的“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与“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鲜明主题和检验标准,通过形式具体化、活动主题化,宣传内容拓展化,精心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氛围营造方案。以示范创建“八进”为载体,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并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六月安全月”活动成果,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全民安全素质,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群众的参与面,扩大影响力。
(四)把当前中央、省、州开展的“《宪法》法律知识考试”、“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系列宣传活动纳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内容。与宣传民族理论政策法规一并研究一并布置,要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媒体大力宣传,助推我市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五、宣传形式
(一)围绕如何在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上勇于担当作为,以时不我待、志在必得的信念,全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助推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二)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种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在广播电视上作动员讲话等传媒手段,或利用宣传橱窗、墙报、板报等形式多样的社会面宣传,为创建工作营造更浓厚更广泛的宣传氛围。
(三)印制宣传册、宣传资料,在文化中心广场、街道和乡镇(农场)、学校、村寨、宗教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活动,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安全生产常识知识讲座问答等咨询活动。
(四)利用两节期间及街天,积极参与文艺联欢、文艺演出、演讲,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确保示范创建宣传活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安监站、局机关有关科室要以哈尼族”矻扎扎节“彝族”火把节为契机,充分利用辖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活动图片资料采集,撰写活动信息。
(二)及时总结。请各乡镇安监站,各有关科室将总结报告电子版和活动现场的图片(视频)资料于8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办公室邮箱:mlxa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