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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号
    弥安监发〔2018〕22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战略部署,动员行业领域企业积极参与我市平安建设,推动平安弥勒建设纵深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有效形成平安建设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平安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为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及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深入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宣传,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以“深化平安创建,构建和谐弥勒”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结合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这一主线,进一步提高,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组织领导,成立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集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  华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马跃华      市安监局副局长

          赵  明      市安监局副局长

          何  伸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杨平林      局办公室主任

          卢鹏程      局危化科科长

          宫承水      局职安科科长

 书       李佳霖      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达贤      局应急科科长

          向汝洪      局非煤矿山科科长

          张  刚      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主任

          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杨平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的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市局关于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平安建设破解社会治理难题,补齐短板,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的工作情况。

  2、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通过推动行业系统平安创建等方式,全面提升平安创建水平的做法和成效,努力实现“积小安为大安”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3、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做法和经验。

  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做法。

  5、以综治中心建设为依托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做法和经验。

  6、加强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以公共视频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社会治安大数据平台建设等为主要内容,以信息化引领政法综治工作现代化的宣传,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着力宣传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所取得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7、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落实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措施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8、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宣传,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做法和成效。

  10、在落实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狠抓各项任务措施的情况和做法。

  11、平安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人物事迹。

  (二)宣传的重点对象

  1、局机关重点宣传对象:局各科室、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监察执法大队、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市局监管的非煤矿山、危化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

  2、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重点宣传对象:安监站,乡镇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危化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

  四、宣传方式

  (一)积极参与配合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大题材、重要举措,全面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集中宣传活动精神。积极配合各级媒体,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素材和线索、宣传图片和各类宣传资料,形成良好的宣传声势和社会影响。

  (二)加强网络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业务管理QQ群,单位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开设“平安弥勒、法治弥勒”栏目,及时刊发关于平安建设工作动态类消息、阶段性成效性工作等方面情况。

  (三)加强社会宣传

  紧密集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宣传,首先采取问卷调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内部深入开展宣传;其次将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宣传活动列为安全知识培训和讲座内容,深入企业和挂钩联系户走访宣传;再次深化传统宣传方式,坚持刷写标语、悬挂横幅、设置户外固定宣传栏、办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纪念物,入户面对面宣传的同时,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努力使宣传内容通俗易懂,传递更多的综治平安建设知识理念。

  (四)壮大宣传声势

  在全省上半年、下半年开展群众安全感调查前的5至6月、10至11月集中人力、物力、精力抓好集中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综治平安建设。确保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五、工作步骤

  平安弥勒法治弥勒建设宣传贯穿全年。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底前)。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局各科室深入学习全市宣传工作方案,将省、州、市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监管企业,制定宣传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1月底)。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多样性的社会宣传活动。

  (三)半年总结阶段(6月底至7月中旬)。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政策法规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应急科结合上半年群众安全感调查情况,总结上半年宣传工作,提出下一阶段宣传重点,于7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汇总。

  (四)巩固总结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根据前期宣传效果,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对宣传活动进行认真总结、评比,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安监站、政策法规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应急科于12月15日前上报全年宣传活动整体情况。好的经验做法要认真总结推广并长期坚持。

  工作总结撰写提纲:安排布置情况(会议及文件)、开展宣传活动情况(或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联系人:张刚,联系电话:6122287,邮箱:mlsa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