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wfwglj/2025-00009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2-1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市政务服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确保政务服务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充实了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体干部职工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安排部署,共同研究、同时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1. 严格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工作高效落实。我局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下功夫。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2021年召开党组会议2次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认真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认真做好法治工作经费预算,落实工作经费,为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有效经费保障。
2. 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治决策机制。我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截至2021年,围绕机关内控制度、政务服务管理规范及公共资源交易等新建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09个,编制了《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度汇编》,做到了业务工作和机关内部管理全覆盖,较为系统地规范了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关于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严格落实市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研究制定了《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对局属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变动任免,局内部的重大资金开支、重要工作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通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在议事决策中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截至目前,共召开班子会议16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8次。
3.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严格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制度。2021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编制形成了《弥勒市乡镇级和市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清单共涉及全市12个乡镇(街道)、32家市级部门权责事项627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83项。及时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让公众知晓政府部门的权力边界,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同时,及时承接、下放、合并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确保接得住、放得下、管得好。对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再变相审批,对合并实施和承接、保留的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真空管理。
4.强化法治意识,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弥勒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了《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2021年继续聘请云南砝达律师事务所杨亚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对涉及法律事项的重大决策、合同协议审核、法律事项咨询等事宜,进行合法性审查及可行性论证,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法律保障,防范法律—3—风险,为我局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政策提供咨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2021年,云南砝达律师事务所共为我局审核合同协议5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人次。
(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防治队伍建设
1.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法治思想意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会、“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干部在线教育培训等平台,同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将法治学习贯穿其中。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组织干部职工及党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1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3次。2021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其中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2次;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5人次。
2.强化普法教育,提高法治理论水平。坚持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长效的学法普法学习机制,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头引导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引导干部职工善于向书本学,主动向实践学,虚心向群众学,广泛向社会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学习1次;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学习会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反间谍安全防范、反电信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教育共计8次;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来临之际,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2021年云南省“宪法在你身边”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电视专题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云南省宪法在你身边”在线答题活动、红河州宪法线上答题活动,参与在线答题共计113人次。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在全单位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我单位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业务素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3.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治宣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修养,营造机关良好学法守法氛围,积极利用QQ群、微信群、实体政务服务大厅LED显示屏,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四)积极探索管理服务,多举措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1.推进政务服务更便民,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一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率先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包关联事项、整合部门资源、精减申请材料、优化再造流程、加强业务协同、压缩办理时间。完成全省首批“一件事一次办”10个主题的接(出)件窗口、人员配置,递交申请材料从多套提交、重复提交变为提交1套,由多次排队变排一次队,综合接件窗口实行“一次告知、一窗接件、一窗出件”。二是制定《弥勒市政务服务“好差评”服务评价制度》,进一步推进窗口服务“以评促优、以评促改”工作,倒逼窗口提升工作效能、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全市36家市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均可在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承接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形成了省、州、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通的线上政务服务体系。三是纵深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截至12月,我市“办事通”实名认证自然人用户118972个,实名认证率22.11%,实名认证法人用户8828个,实名认证率约19.98%;总办件量1510911件,平均办件量2.808件,“办事通”应用实现了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四是开展西南五省“跨省通办”工作,形成《红河州弥勒市西南五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截至12月底,受办理办件7002件。
2.推进营商环境更优化,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一是围绕“审批不见面”,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以更大力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二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全市仅保留35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29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加强企业帮办服务,建立常态帮办联系企业机制,围绕“办事不求人”,平等对待市场主体,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三是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第一批104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级涉及46项),全面清理制约“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加强涉企法律服务,办理民营企业行政复议案件申请4件,办结4件。围绕“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工作效率,推进营商环境国际化。全面落实“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费用”“四减”行动,推进企业开办、项目审批、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获得信贷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3.推进公共交易服务更高效,线上交易率不断提升。一是大力推进电子化开评标、网上开标及远程异地评标,2021年4月1日开始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客场随机抽取。截至12月30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进场交易工程项目71个,交易金额347459.5272万元,节约资金5843.237459万元;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客场服务62场次,开展全流程线上开标项目31个。二是维护好“政采云”平台。通过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审核入驻的供应商累计已达115家,上架商品10783件,截至12月31日,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9个,成交金额7259.0702万元,资金节约率4.42%,圆满完成全年采购任务。三是完成10个国有产权及罚没物资进场交易,成交金额1094.4184万元,增值率7.65%。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49宗,成交金额115925.3041万元,增值率0.82%。采矿权出让2宗,成交金额1735万元,增值率131.33%,在全州率先实现了采矿权的县市级交易。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市政务服务局在履职过程中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细则。通过不断学习,实践,改进和完善,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但在法治建设中也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市政务服务局没有法律专业或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专业人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政府采购实际应用到的法律法规完全靠自学,法律知识有限,学法用法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还不够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依法治市办提出的法治政府分解任务,结合《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学法用法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局机关工作开展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抓好机关法治建设,抓好民法典的宣传和学习和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干部职工学法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建设意识,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
(二)加强学习培训,推动学法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在学法用法中,加强学法用法意识,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各类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警示教育等的学习培训,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加强创新学法用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潜力和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在使用法律过程中,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规范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
(三)全面加强政务服务内容公开。以市政务服务大厅为中心,围绕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审批事项,规范审批事项内容,从事项类型、办件类型、办理形式、实施主体、办理方式、法定时限—9—和监督方式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全面接受企业、群众监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大进驻政务大厅部门收费项目公示力度,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上墙,同时要求相关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持续加强机关制度建设。结合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特点,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及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规范政务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群众的能力。
(五)坚持依法行政,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解决问题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这一法治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全局各项工作中。建立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各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指导、统一检查。深入挖掘资源,创新方式,开创新颖活泼的法治建设学习、宣传、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弥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