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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jj/2026-0002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住建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10-2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029号建议的答复

钱自良、毕钰珠等3位代表:

你们在弥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实施弥阳街道古城社区小古城自来水管网建设的建议》第029号建议,已转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新增建设项目用水必须装表到户。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管道及设施建设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供水管道和用水设备的安装应当坚持建设单位自愿委托的原则,并按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建设、验收”有关规定,小古城村组内供水管网建设相关费用由供水用户自行承担。近年来,用户范围内供水管网建设暂无上级资金支持。

经落实,小古城小组已纳入城市公共供水范围,属于市政供水总表用户,市政供水主管网已铺设到位,小古城自来水管网可随时并网接入,总表用户自行到便民服务中心供水公司窗口办理用水开户手续即可。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