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jj/2026-00026
- 发布机构弥勒市住建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10-2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柏皓钟委员:
你在政协弥勒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及维护的建议》第28号提案,已转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无障碍设施建设及维护不仅是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的民生工程,更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尺。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高度重视,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加强沟通、配合、协作,共同制定改造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要求,积极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及居住区公共区域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经核实,目前已开展如下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设工作
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目前已对弥勒建成区符合盲道铺设标准的道路按照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各主要道路交叉口均设置缘石坡道,满足残障人士通行需求;对部分道路进行改造修缮,目前完成冉翁路东段(凯都酒店至大旅社)原破损及不满足规范的盲道砖拆除及新盲道砖重新铺设;完成中山路近4.8公里人行道盲道改造;完成二环南路(双桥路-拖白路)人行道盲道提升改造工作。无障碍厕所建设方面。弥勒市环卫站监管公厕共35座,其中设有无障碍公厕共14座。新建公厕执行 A 级旅游厕所标准,改建公厕按照二类公厕标准实施,规范设置无障碍厕位、轮椅坡道、扶手等设施。常态化开展保洁消杀,并重点巡检无障碍配套设施,损坏部件及时维修更换,保障特殊群体使用需求。居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方面。我市重点对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更新改造。截至目前,已对高龄住户偏多的6个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楼梯扶手增设,对17个小区的楼梯间休息区增设休息座椅。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市民政局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已建成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个,老年幸福食堂10个,并适时配置适老化设施、设备,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安全感。
(二)执法工作
一是结合日常市容巡查,重点对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交站台、景区周边等区域的盲道、无障碍坡道进行巡查,依法查处机动车、共享单车、经营摊点等违规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今年以来,累计清理街道影响市容市貌物品1415起,规范非机动车停放187辆次。二是结合日常巡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排查人行步道、公交周边无障碍设施破损、标识模糊等问题,及时反馈隐患线索,助力提升无障碍设施基础通行效能。三是结合“城管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对无障碍设施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工作
宣传引导方面。一是抓实涉残法规学习,面向残疾人工作者,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二是强化社会面宣传,依托全国助残日、走访慰问及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契机,深入群众开展宣传活动。三是将普法融入日常服务,在接待残疾人过程中持续开展法律普及,有效提升社会认可度。队伍建设方面。严格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及上级要求,于2025年12月组建由肢残人协会、聋人协会、盲人协会成员组成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队伍。督导员适时对城区无障碍设施开展监督巡查,并主动向建设、管理单位反馈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意见建议,推动形成“宣贯—监督—反馈”的工作闭环,为提升弥勒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实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改造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全面排查市政公共设施存在的无障碍隐患问题。对巡查发现的盲道破损问题实行“先修复后溯源”,对已建盲道加强管理,清理整顿无障碍设施被占用、被破坏的现象,优先保障通行安全;对公共厕所储物占用问题,及时清理相关占用设施,每周开展专项清理核查;持续加强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更新改造工作。
(二)定期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利用媒体、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通过地方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无障碍设施保护”专题栏目向公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警示效果,提高公众对无障碍设施保护的意识。
(三)多方联动聚合力。今后我们将持续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维护工作,与相关业务单位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联动,打击占用乱象。深化“服务+改造”融合,兜底民生需求。
感谢你对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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