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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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02-10
- 有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分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大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机构建设情况。
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政务公开日常事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了工作职责,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预审制度。建立信息公开事项预审制度,所有拟公开内容均应按规定程序于事前进行预审,确定公开重点、范围和时间。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环境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三是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政务公开制度》、《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五公开制度》,明确局领导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公开事项的把关工作,各科室之间分工合作,互通信息,及时将需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0条,其中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74条,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环评审批项目79个,网上备案登记表164个,公示公告和工作动态类信息51条,通过“弥勒市环保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39期、151条,通过弥勒政情、弥勒信息等发布信息80条,在政务公开宣传栏公示各类信息35份。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情况。
公开法律法规8份,政策文件23份;职能职责类信息9条,公开行政处罚类信息127份;行政许可145份,行政管理类信息63条,动态信息、环境应急等信息73条。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主办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1件市政协提案,协办人大建议6件,协办市政协提案1件,对办理结果进行了公示。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转发中央、省厅环境保护类政策解读8份。
(八)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9年对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期间转办的23个案件办理结果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中的环境保护试点栏目、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和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由分局专人负责维护管理,重点是及时上传信息、丰富网站内容,及时发布、回应网络信息,维护网站安全;二是“弥勒市环保局”微信公众号,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按时办理新媒体的备案手续,并由专人负责平台的维护及信息发布;三是在局办公楼内外设置实体公开栏8版,对人事动态、党风廉政建信息、日常动态类信息进行适时公开;四是通过积极投稿弥勒政情、弥勒信息等平台,对重大事项、工作动态、工作措施类信息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少数科室或个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主动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务公开的群众知晓度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及时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系,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
二是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广播、电视、实体公开栏、“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加强环境信息政务公开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使群众以更方面、快捷的形式获取环境保护政务信息。
三是继续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继续完善弥勒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微信公众平台,努力充实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的内容,开辟更具环境保护工作特色的栏目,增强政务公开的广泛性。
四是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围绕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各阶段的重点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结合生态环保工作实际,积极推进分局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带动政务服务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