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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jj/2026-0001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住建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10-2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与相关部门职责交叉分工。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所属10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弥勒市园林局

2.弥勒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3.弥勒市环卫站

4.弥勒市城市房屋拆迁协调中心

5.弥勒市房管所

6.弥勒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

7.弥勒市标准定额站

8.弥勒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9.弥勒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

10.弥勒市城建档案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名称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行政单位。所属10个事业单位财务均在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算,非独立核算、独立批复单位,部门决算报表由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编制。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5人,事业工勤1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0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7人;经费自理人员5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4人(离休0人,退休64人)。年末遗属1人。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车辆编制数57辆,实有车辆3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促进房地产转型升级。从开发好房子向营造好生活转型,从重开发向“开发+服务”转型,从以住宅为主向特色多元化物业并存转型,构建量质并重、增存并进、租购并举发展的行业发展新模式。

(二)注重功能提升,不断完善城乡居住品质。持续提升城市供排水能力。实施弥勒市防洪排涝二期项目、城市管网建设项目等,供水管网建设。着力抓好城市燃气工作。实施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弥勒市城西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慧心小区等首批16个老旧小区顺利接入管道天然气,5683户居民告别液化气瓶,安全用上管道天然气

(三)聚焦民生实事,进一步彰显民生保障温度。一是城市更新工作,目前已完成复烤厂小区、红房子小区、保险公司住宿区改造。协助怡景小区、慧心小区开展超过15年登记使用年限老旧电梯13部更换更新工作。二是住房保障工作,截至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1525套,出租率95%,解决部分新青年、新市民住房问题。三是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四是信访维稳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紧盯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建筑市场、城市建设等方面,做好风险研判,积极化解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群体上访、重大突发事件等不稳定因素。

(四)强化底线思维,营造优质发展内环境。一是鼓励外地企业扎根弥勒。对弥勒籍建筑公司总部注册在外地的,合理引导总部搬迁回弥勒。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备案、监管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因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916,723,377.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6,723,377.55元,占总收入的100%;我单位上年、本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0,091,643.52元,上年收入合计476,631,734.03元,增长92.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0,091,643.52元,增长92.33%;因我单位上年、本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所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较无变化。总收入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弥勒市城西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31,483,300元,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55,710,960元,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运营费剩余部分和城市污水处理运营费剩余部分资金8,500,000元,垃圾处置经费10,000,000元,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补助资金32,288,800元,弥勒大道南段拓宽改造(道路)工程专项资金60,280,884.37元,弥勒市城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元,弥勒市环卫绿化路灯管理市场化运营费用及厨余垃圾补贴费用补助经费237,319,900元,弥勒市老旧小区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资金15,246,600元,弥勒市莲花路中段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1,355,000元,弥勒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110,572,564.36元,弥勒市乡镇及城市污水处理运营费和租赁城市临时一体化处理设备及运营费剩余部分经费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财政拨款支出916,723,377.55元。其中:基本支出15,148,023.11元,占总支出的1.65%;项目支出901,575,354.44元,占总支出的98.35%;我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7,316,903.52元,上年支出合计559,406,474.03元,增长63.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51,744.98元,上年基本支出17,499,768.09元,下降13.44%;项目支出增加359,668,648.50元,上年项目支出541,906,705.94元,增长66.37%;因我单位上年、本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所以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较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48,023.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357,738.17元,占基本支出的94.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0,284.94元,占基本支出的5.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2,333,696.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9,241,657.69元。

弥勒市城西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31,483,300元,主要用于城西片区燃气市政管道改造以及居民户内加装安全装置及户内设施改造,并配套相应管道附属设施支出。

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55,710,960元,主要用于红河州弥勒市城东片区燃气市政管道改造,同步更新项目涉及小区内排水系统,并配套相应管道附属设施支出。

基本建设类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39,241,657.69元,主要用于2024年-2025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弥勒市城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南片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弥勒市环卫绿化路灯管理市场化运营费用及厨余垃圾补贴费用补助经费237,319,900元,主要用于环卫绿化路灯管理市场化运营费用及厨余垃圾费用支出;

弥勒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110,572,564.36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维护改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327,480.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87%。与上年相比减少69,358,513.79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685,994.03元,下降33.72%,完成年初预算的344.59%,年初预算数39,561,890.0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7,35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2%,年初预算数1,343,08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当年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变动及正常晋升调资增加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70,28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完成年初预算的179.23%,年初预算数1,155,088.4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事业在职失业保险、在职和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变动及正常晋升调资增加各类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8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3%,完成年初预算的2265.71%,年初预算数700,000元。主要用于弥勒市城镇污水处理费和代收手续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筹措资金困难,年初只安排污水处理手续费,年内预算追加弥勒市乡镇及城市污水处理运营费和租赁城市临时一体化处理设备及运营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2,480,02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0%,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4%,年初预算数为35,378,157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转支出、环卫站聘用人员工资及运转支出、弥勒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及提升改造、路灯建设和维修支出、市政管道更新及改造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本级财政资金,不含上级预算资金,除人员及运转经费资金外项目资金主要来源是中央、省、州安排的上级补助资金。

12.农林水(类)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6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置信创电脑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415,41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5%,完成年初预算的6535.93%,年初预算数为985,557.67。主要用于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有本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不含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资金等中央、省、州安排上级补助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6,000元,决算为49,628.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089.43元,上年决算为87,718.29元,下降43.42%。

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00元,决算为39,734.8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06%,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元,决算为9,89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94%,完成年初预算的47.11%。

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734.43元,上年决算数78,469.29元,上降49.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长645元,上年决算数9,249元,增长6.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89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645元,增长6.97%;国(境)外接待费无支出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6,000元,决算为49,628.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089.43元,上年决算为87,718.29元,下降43.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336,000元,决算为49,628.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7%;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5,000元,决算为39734.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元,决算为98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范围,能合并出行的公务活动尽量合并出行,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减少。二是严控公务接待范围,规范陪餐人员,禁止违反规定陪餐,发生“客少主人多”等违反公务接待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734.43元,上年决算数78,469.29元,上降49.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长645元,上年决算数9,249元,增长6.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89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645元,增长6.97%;国(境)外接待费无支出决算。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范围,能合并出行的公务活动尽量合并出行,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二是严控公务接待范围,规范陪餐人员,禁止违反规定陪餐,发生“客少主人多”等违反公务接待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农危房、安全生产检查、开会、出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督查等相关工作接待餐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0,284.94元,上年支出640,261.89元,比上年增加150,023.05元,增长23.43%,主要原因是因资金筹措困难,预算年度经费得不到保障,支出跨年度支付。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建局机关,弥勒市园林局、弥勒市房管所、弥勒市环卫站、弥勒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弥勒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弥勒市标准定额站、弥勒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站、弥勒市城市房屋拆迁协调中心、弥勒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弥勒市城建档案馆等下属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用品购置、电话费、水电费、出差下乡、接待餐费、车辆维修维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084,065,210.65元,其中,流动资产631,282,804.22元,固定资产22,339,311.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45,824,136.92元,无形资产532,278.25元(净值),其他资产13,548,534.4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0,360,283.7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2,095元,增加资产分别为扫描仪1台2,950元,台式电脑15台89,295元,小型车1辆179,800元;减少固定资产282,222元为环卫站监测车2辆。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根据弥机函﹝2025﹞77号处置报废车辆2辆,账面原值282,22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22,248.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48.2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89,600.1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22,248.3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