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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002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2018年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按照要求于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弥勒市弥阳镇吉山北路102号,邮箱:zjj6122299@163.com,邮编:652399,电话:0873-6122299)。

  一、概述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局办公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科室,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信息公开公示栏、弥勒市城乡规划公示栏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及时沟通交流工作情况,积极提高住建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根据上级要求,要求科室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填报批示签方可印发。确定需要公开的,在第一时间内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三)加强业务平台的利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网站信息申请审核发布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工作业务平台,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四)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科室职能、办事程序,招标公告,以及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层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已变更)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审查(初审和专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手续。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申请受理点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做到方便群众办事。年内共受理各项行政审批233件,准予审批226件,不准予审批4件。

  (五)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按照规定市财政局的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每季度上报厉行节约编制说明,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有效提升工作透明度。

  (六)畅通公开渠道。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设立公开公示栏,张贴公示政务、党务、重要事项,1名副局长走进弥勒热线访谈栏目,解答听众咨询建议。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年内接到公众转入专线电话33个,转接成功率100%,群众满意率100%,确保人民群众的急事、烦心事都能及时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即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目录18条,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1条,弥勒市城乡规划公示栏公示信息12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住房保障信息11条,重大建设项目3条,建设项目审批许可3条,重大建设项目工作信息1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告示3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共计33件,均为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29件,协办4件,A类11件、占37.93%,B类12件、占41.37%,C类6件、占20.68%。;办理政协委员提案48件,其中主办33件、协办15件,办理结果A类17件、占52 %,B类9件、占27 %,C类7件、占21 %。。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到拖白片区、虹溪镇绿牌坊片区、白蜡园片区、竹园镇普锁大街片区、竹园镇竹园大道片区5个指挥部就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5次。

  (五)回应社会关注、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2件,即业主无法及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3件,物业管理不能覆盖所有住宅小区8件,反映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矛盾4件,拆迁政策衔接的问题2件,建房户拖欠施工方建房款问题1件,房地产开发商延期交房问题14件。除房地产开发商延期交房因涉及的人多、面广、时间跨度大、过程繁复,未化解5件,其余27件都已办结。无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在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及时办理、录入行政审批1100余件,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动态信息29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21项,下一步将按照“应进必进”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工作,争取所有审批事项尽快按要求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审批。同时积极主动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一窗受理”服务窗口建设、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梳理报送及其它相关工作。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件、受理方式都是信函申请,申请事项为征收土地、拆迁是否合法。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按时办结1件,延期办结1件;同意公开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件。

  (三)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因为没有以行政机关的主体资格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仅由弥勒市政府办统一回复,我单位积极配合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我局根据行政复议决定书之要求,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作出书面答复并送达申请人。

  2018年无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弥勒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参与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开标、评标及招投标情况备案等监督活动。积极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的推广、运行工作。完成州、市两级备案项目44项,招标控制价241655.37万元,中标合同价229937.99万元,节约投资11717.38万元。

  此外,未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媒介及其他公开平台公开政务信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被动。部分科室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行政观念,应该公开的内容不及时、主动公开,非要等办公室催促才公开。二是公开内容简单、形式化。公开的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二)2019年工作目标、思路。一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各科室负责政务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一)其它说明。附表中的主动公开信息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5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52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5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1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3

                       单位负责人:朱宏        审 核 人:赵杰萍

                       填  报  人:王升琼              联系电话:0873-6137066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