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环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8-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弥勒市环境保护工作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工作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发展为要务,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为主线,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一是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弥勒市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洗洒水库水质符合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太平水库、雨补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水质状况良好;湖泉生态园及红河水乡水质符合Ⅳ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南盘江江边桥断面(国控)、甸溪河锁龙桥断面(省控)、甸溪河扯龙桥断面(州控)3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8.9%,同比增长23.7%,水环境持续向好。超标断面为:江边桥断面;超标项目为:总磷;累计超标4次,分别为1月、2月、6月和8月。
二是空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17年,根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6天,优良率达94.8%,其中:优178天,占比48.8%;良168天,占比46%,轻度污染19天,占比5.2%。首要污染物为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值(O3-8h)的天数为15天,占全年轻度污染天数的78.9%;首要污染物为PM2.5的天数4天,占全年轻度污染天数的21.1%。开展酸雨监测工作,监测点位位于市环保局办公楼顶,全年共采集到降雨47次,分析47次,未检测到酸雨(pH<5 .6)。
三是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2017年,全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设置监测点位3个,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100%;道路交通噪声设置监测点位20个,全市城区主(次)干道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6dB(A),评价为“较好”;人民路等8条主(次)干道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车辆以轻型汽车为主;温泉路等8条主(次)干道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车辆以轻型汽车为主;双桥路噪声强度等级为“五级”,评价为“差”,车辆以重型汽车为主。区域环境噪声设置监测点位100个,基本涵盖整个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9.2dB(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
二、2017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建立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成立弥勒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水、大气、土壤等3个污染防治工作小组,按照“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完成《弥勒市洗洒水库水体达标方案》《弥勒市烟尘控制区创建工作技术报告》,并已评审通过,待上报市政府发布实施;开展全国农用地土壤详查的点位确认及相关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工作。二是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定实施弥勒市2017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实施方案,对弥勒市火电、水泥、煤炭、污水处理厂4个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顺利通过省州环保部门评估,达标排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标体系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强辐射源管理。对全市2家放射源和29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18家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后督察,经督查均已整改完毕。四是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完成全年排污费核定、征收,全年共征收入库排污费220.081万元,10月后启动税改费工作,积极主动与地税部门沟通对接,已完成2016年至2017年上半年台账资料移交。
(二)污染减排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17]56号)要求。各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如下:化学需氧量以2015年排放量(7990吨)为基数,到2020年减排比例达到8.28%(2017年为1.656%),重点工程减排量达661.24吨(2017年为132.248吨);氨氮以2015年排放量(983吨)为基数,到2020年减排比例达到4.77%(2017年为0.954%),重点工程减排量达46.85吨(2017年为9.37吨);二氧化硫以2015年排放量(15530吨)为基数,到2020年减排比例和重点工程减排量均为0,无减排量;氮氧化物以2015年排放量(4816吨)为基数,到2020年减排比例和重点工程减排量均为0,无减排量。
根据《红河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污防通[2017]2号)要求,2017年我市污染减排主要有工程减排1家,即弥勒市吉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减排4家,即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弥勒市河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污水处理厂、弥勒市康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其中年削减化学需氧量任务为1910.03吨,已完成1925.67吨;年削减氨氮任务为215.6吨,已完成215.9吨。
2017年减排任务如下: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6号、7号机组脱硫及脱硝系统正常运行,加强管理,控制硫份,综合脱硫效率均达80%以上;脱硝系统投运率均达8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均不低于55%。
弥勒市河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确保2000吨/日新型干法窑烟气脱硝系统正常运行,投运率达8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55%,完善在线和中控系统。
弥勒市吉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25吨/日玻璃窑实施烟气脱硫、脱硝工程,要求恢复生产前建成投运。
弥勒市污水处理厂:确保2.5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全年化学需氧量削减量不低于1890.36吨,氨氮削减量不低于213.70吨。
弥勒市康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稳定达标排放工业企业,确保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达标排放后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9.67吨,新增氨氮削减量1.9吨。
全年污染减排完成情况:
围绕省、州下达减排任务,认真谋划安排减排项目,将减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全面加强污染减排调度、减排核查核算工作,重点抓好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弥勒市河湾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弥勒市污水处理厂、弥勒市康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弥勒市吉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5家重点企业减排任务落实。
1.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6号、7号机组全面投运,烟气脱硫系统投运率均为100%,综合脱硫效率分别为98.26%、98.39%,完成州级下达任务,全年共削减SO215360吨。脱硝系统投运率均达100%,完成州级下达任务,综合脱硝效率分别为86.32%、89.52%,完成州级下达任务,全年共削减NOX2869吨。
2.弥勒市河湾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脱硝前NOX实测浓度615.93mg/m3,脱硝后NOX实测浓度197.66mg/m3;脱硝设施投运率为99.98%,完成州级下达任务,综合脱硝效率为67.91%,完成州级下达任务,全年累计削减NOX889.37吨。
3.弥勒市污水处理厂,全年累计处理水量807.64万吨,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化学需氧量(CODCr)进水口平均浓度为261mg/L,出水口平均浓度为17.2mg/L;氨氮(NH3-N)进水口平均浓度为28.5mg/L,出水口平均浓度为1.27mg/L;经测算全年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Cr)1906吨,削减氨氮(NH3-N) 214吨。
4.弥勒市康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按照要求稳定达标排放,设施正常运行,完成达标排放后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9.67吨,新增氨氮削减量1.9吨。
5.弥勒市吉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落后淘汰产能,现已依法关停(封存)玻璃生产线。
(三)环评项目审批严格准入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通过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把好环评审批关和项目选址关,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升级。2017年办理项目环评批复41个(包括市级审批批复13个,州级27个,省级1个),办理网上备案项目128个。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踏勘38场次,并召开现场验收会17场次,出具验收批复意见8个,参与州环保局组织现场验收17次,出具基层验收意见9个,对编制建设项目环评的项目出具执行标准确认函22份。本着“主动介入、主动服务、主动参与”的原则,主动服务全市重点项目,适时掌握重点项目环评工作进展,并积极做好督促、协调及服务工作。目前我市重点项目环评进展情况:弥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已取得省环保厅批复;弥勒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已取得省环保厅批复;温氏集团100万生猪养殖项目已通过评审,环评批复正在办理过程中;绕城G326线牛莫勒至徐家寨段建设工程环评正在编制过程中。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力度
申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7个,项目涉及东山镇、巡检司镇、西一镇、西二镇、虹溪镇等乡镇23个村小组,预计总投资4197.45万元。实施传统村落环境整治项目一个:西一镇烂泥箐,获上级补助资金600万元。积极开展生态村、生态乡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及环境教育基地创建,不断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面源污染,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计划实施1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7个,累计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2个,为我市下步创建生态文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弥勒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会审会议,目前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经上报至州局。
(五)环境执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执法监察工作,2017年,对辖区内126家企业开展现场监察336次,开展日常巡查34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3件,其中未批先建23件、超标排放6件、违反固体废物防治法3件、未验先投1件,采取强制措施实施查封扣押6件、停产整治2件、限制生产4件,约谈企业负责人6人次,已到位罚金142.5万元;开展地下水、集中饮用水源地、水电站、采石、采砂场、纳污坑塘排查整治、煤炭行业、秸秆焚烧、规模化畜禽养殖、砖瓦厂专项排查、电解铝、地条钢、屠宰行业、“云油利剑”成品油、剧毒药品氰化物、“散、乱、污”企业排查等专项执法行动,环境执法取得较好的震慑作用。督促企业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做好高考、中考噪音整治工作。加强能力提升,组织开展监察环境执法和辐射监察执法培训2批40人次,共选派30人次分别省、州参加环境保护业务务培训。
(六)环境信访工作得到有效化解
全年我局共接到环境投诉件159件(6件立案查处),按照来源渠道分:来电投诉38件,来信投诉4件,来访投诉24件,转办件投诉15件,12369环保热线投诉61件,96128投诉3件,网上信访系统投诉14件。按环境要素分:噪声扰民投诉60件;水污染投诉9件;大气污染投诉81件;危废投诉8件;固废投诉1件。其中省环保厅转办件2件,均立案查处;州环保局转办件1件,不符合立案查处条件,已取缔关闭。目前除8件投诉件正在办理,其余已全部进行调查处理,结案率94.97%,满意度99.99%。办理云南省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件8件,结案率100%。
(七)环保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
结合“4.22”地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三下乡活动、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广泛开展环境法制宣传工作。2017年共计组织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生态读本等8000余份、环保袋3000余个,展出展板20余块,接受群众现场咨询400余人次,制作宣传布标70余条。6月5日世界环境日,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组织开展徒步行走宣传活动,市环保局全体党员干部从弥阳镇阿乌村委会大坝沿甸溪河行至次蓬电站,行程8公里,深入了解母亲河,为下一步落实“河长制”收集了第一手资料。把绿色发展纳入全市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17年9月18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2017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讲座,全市各部门、乡镇党政干部200余人参加培训,切实让绿色发展理念植根于广大干部的头脑中,自觉指导工作实践。
(八)环境监测扎实有效开展
全年共开展环境监测任务117次,编写完成监测报告96份,监测报告单21份。其中:根据污染减排、排污费征收、环境管理需求,对红河锦东化工、污水厂、河湾水泥厂、红河卷烟厂、吉成焦化及弥勒磷电化工等20余家工业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46次;配合环境执法监测43次;对辖区内太平水库、雨补水库、甸溪河、南盘江等地表水,环境噪声等开展环境环境质量监测27次。按照省、州要求落实好弥勒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环节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九)按期完成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大环保”意识,进一步强化环保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实施《弥勒市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对照《弥勒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弥办发〔2017〕48号)中明确的11个问题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向中央和省州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十)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我局挂联的东山镇洛那村委会,总共贫困户数105户,其中脱贫21户。2017年共组织开展集中回访7次,个人走访若干次,对帮扶户进行定期生活上看望慰问,生产上帮扶指导,同时对已脱贫的人家保持联系,帮助巩固脱贫成果。2017年送出大米100袋、香油92桶、慰问金3709元,共计投入慰问资金11084.2元;捐赠洛那村委会若干办公桌椅。协调企业给予100吨砂、60吨水泥用于村委会卫生所建设并鼓励群众投工投劳对破损道路进行修复,目前已完工。招商引资工作。全年我局招商引资任务数为:年内新签省外协议资金20000万元;年内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15000万元;编制项目数5个。截至目前,我局新签协议资金21000万元,完成100%;完成实际到位资金9420万元,完成62.8%,完成项目编制5个,其余正在待认定。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我局2017年与市政府签订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30000万元,截至目前共完成45%,其余待认定。争取资金工作。2017年我局任务数是180万元,我局争取上级资金300万元。
(十一)统筹兼顾抓细抓实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4-2017年)》考核、县域生态环境考核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做好环境统计工作。完成工业污染源53家、规模化蓄禽养殖和养殖小区19家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家的填报、审核、上报工作,及2017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三是完成县域生态考核工作。完成2016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并根据工作要求完成2017年4季度的环境监测数据的录入上报工作。四是完成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1件州政协提案,市政协提案2件;
(十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我局结合环保工作实际,超前谋划,精心组织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召开动员会,深入实施“先锋模范工程”、“战斗堡垒工程”、“阵地建设工程”。在全局所有党员中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按照《中共弥勒市市直机工委“基层党建提升年”实施方案》“1方案4个清单”,完成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找出问题2条,改进措施2条。根据我局在行政审批、环境监察及环境监测等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弥勒市风险点防控机制。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不相适应。机关行政人员、监测、监察人员不足,与新形势下环保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导致工作无法全面展开;领导职数少,一正两副的领导职数导致领导经常奔波于会场,无暇下企业调研。
二是环境监察监测形势严峻。新形势下,建设项目数量增多,环境监管任务重;污染类型多,环境风险高的企业密集;点多线长面广,线性工程突出,监管难度大。环境监测任务繁重,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等人少事多。
三是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企业无力或不愿意投入治污费用,导致产生新的污染源,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州市对环保治污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四是群众参与度不高。部分群众仅把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看成政府部门的事,社会参与度不够,还未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推进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环保建设意识、参与力度与全州、全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五是部分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不强。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在治污方面投入资金较少。没有把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治理污染、改善环境作为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只顾自己的经济利益,把污染转嫁给社会承担。
六是环境应急监测能力不足。缺乏专用应急监测车辆,应急监测设备,专业的应急监测人员。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薄弱,技术手段落后。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是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党代会、人代会及省州环保部门提出的工作及目标要求,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弥勒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是实施已规划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环境投入,开展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市推进项目、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弥勒市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市建设和弥勒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完成《弥勒市城乡环境保护规划》第三稿编制工作,按照省州生态红线保护划定方案,完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三是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环保局干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适应新时代环境保护需求,积极向上争取工作支持,配备必要的监测装备,为环境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四是强化监管。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布点密度,完善监测项目种类,提高监测智能化水平。配合省州完成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要求,做好国控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工作。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以中心城区、环境敏感区和人口密集区为核心区域,以工业大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生活废弃污染防治为重点检查内容,加大突击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加大违法打击力度,深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对偷排偷放、数据作假等违法行为,综合采取环评限批、追缴排污费、公开曝光、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五是强化源头防控。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限制、淘汰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探索制定奖补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开展生产工艺技术改造,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大气污染源的产生。对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成功做法加以固化,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大气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六是加大环境保护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对环保新知识、新法规、新要求的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其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依托各类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增强大众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全民参与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工作,力争做到大气污染监管“无空白、无盲区”。
七是开展土壤详查及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配合省州完成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牵头组织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