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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环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8年上半年,弥勒市环境保护工作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工作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发展为要务,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为主线,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上半年,弥勒市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洗洒水库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总氮不参与评价,水质达到Ⅱ类,达标率为100%。南盘江江边桥断面(国控)、甸溪河锁龙桥断面(省控)、甸溪河扯龙桥断面(州控)3个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3.3%。

  (二)空气环境质量状况。2018年1-6月,根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有效监测天数161天,优良天数154天,优良率达95.7%,同比增加5.3%。其中:优52天,占比32.3%;良102天,占比63.4%,轻度污染7天,占比4.3%,其中轻度污染天数里首要污染物为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值(O3-8h)的天数为5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的天数1天,首要污染物为PM10的天数1天。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状况。2018年上半年,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要求,我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设置为7个点,1类区1(弥勒市行政中心)个,2类区4(弥阳镇政府(城北)、弥勒市审计局(城中)、弥勒市中医院(城西)、云南国能煤电有限公司(城南))个,3类区1(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个,4a类1(弥勒市环境保护局)个,2018年上半年监测结果显示,1类区、2类区、和3类区昼间、夜间达标率100%,4a类区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99.1%。

  二、2017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水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完成《弥勒市洗洒水库水体达标方案》的评审,根据《州环保局关于尽快完成水体达标方案审批、备案和公开工作的通知》,已完成审批、备案和公开工作;完成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数据采集系统报表,目前正在填报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评估采集系统;根据数据异常修约要求和规定对弥勒市污水处理厂符合修约异常数据进行了6次异常修约工作;上报《弥勒市2018年省级重点减排项目(水)》的报表;上报弥勒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整改情况和进展情况表;根据州环保局要求,每个月填报关于“水十条”的一系列报表工作。《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正在报批中。二是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弥勒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做好土地详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照《云南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第一批)》通知要求,与涉及的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南磷集团弥勒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二)污染减排工作稳步推进

  减排任务:一是弥勒市污水处理厂要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负荷率和浓度不低于上年度国家认定结果。全年化学需氧量削减量不低于1890.36吨,氨氮削减量不低于213.70吨。二是弥勒工业园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按《水十条》工作要求完成建设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三是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6号机组烟气脱硫要加强管理,控制燃煤硫份,脱硫系统正常运行,综合脱硫效率80%以上;7号机组烟气脱硫要加强管理,控制燃煤硫份,脱硫系统正常运行,综合脱硫效率80%以上;6号机组烟气脱硝要确保正常运行,脱硝系统投运率8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55%;7号机组烟气脱硝要确保正常运行,脱硝系统投运率8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55%。四是弥勒市河湾水泥有限公司:2000吨/日新型干法窑烟气脱硝要确保正常运行,脱硝系统投运率80%以上,综合脱硝效率40%以上,完善在线监测和中控系统。五是弥勒市吉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25吨/日玻璃窑实施烟气脱硫工程要求恢复生产前建成投运;125吨/日玻璃窑实施烟气脱硝工程要求恢复生产前建成投运。

  完成情况:

  1.弥勒市污水处理厂:根据在线监测数据统计,2018年1-6月处理污水457.5986万吨,平均进水COD浓度为205mg/L,出水COD浓度为12.7mg/L;平均进水NH3-N浓度为21.8mg/L,出水NH3-N浓度为0.91mg/L,脱水污泥产生量:1764吨;絮凝剂使用量:1332kg,万吨水絮凝剂使用量为2.92kg/万吨。经测算弥勒市污水处理厂2018年1-6月份处理水量457.5986万吨,平均日处理水量2.5282吨,截至目前削减COD 870吨,完成计划削减任务的46%,削减NH3-N 94吨,完成计划削减任务的44.1%。

  2.弥勒工业园区新建的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在完成可研、立项、环评评审、地勘、设计、场地平整、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招标等部分前期合规性手续的基础上,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不断加快主体工程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及管网已经全部完成,正在蓄水和污泥驯化培养,并同步开展厂区未完成道路修建及绿化准备工作。

  3.弥勒市河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6月,生产线运行2799.38小时,生产熟料33.3003万吨,脱硝系统运行2798.54小时,消耗氨水1274.42吨。根据在线系统数据显示,2018年1-6月窑尾废气量为733877599.53m3,脱硝后NOX实测浓度131.27mg/m3;脱硝前NOx实测浓度580mg/m3,脱硝设施投运率为77.37%,综合脱硝效率为:77.34%,共削减NOx329.32吨。

  4.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1-6月累计发电118592.202万KW.h,原煤消耗1324058吨,硫份1.72%,消耗石灰石47289.29吨(其中6#机组消耗石灰石22497.25 吨,7#机组消耗石灰石24792.04吨),尿素用量521.29吨,SO2排放浓度96.66mg/m3,NOX排放浓度123.46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9.35mg/m3;6号炉脱硫效率为98.69%,二氧化硫削减量为18195.48吨,排放量为241.91吨,7号炉脱硫效率为98.63%,二氧化硫削减量为20006.33吨,排放量为277.92吨。6号炉脱硝效率为88.28%,氮氧化物削减量为2209.97吨,排放量为293.26吨;7号炉脱硝效率为86.97%,氮氧化物削减量为2366.08吨,排放量为354.36吨。

  5、弥勒市吉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500重箱/天优质LOW-E玻璃生产线于2015年6月17日停产至今。

  (三)严格环评项目审批

  2018年上半年,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3个(包括市级审批批复10个,州级审批项目出具审查意见11个,省级审批项目出具审查意见1个),组织专家对市级审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评审22场次,参与云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会1场次,参与州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会18场次,对州级审批的1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3个,报告表8个),积极出具市级审查意见并做好协调上报审批相关服务工作。共办理网上备案项目50个,出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确认函6份。主动服务全市重点项目,适时掌握重点项目环评工作的进度。对我市重点项目:对我市重点项目:弥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弥勒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温氏集团100万生猪养殖项目,四个特色小镇创建等多个重点项目适时掌握进度,并以材料形式报送市人民政府,积极做好督促、协调及服务工作。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力度

  2018年,申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10个,项目涉及东山镇、巡检司镇、五山乡,西一镇、西二镇、虹溪镇等。正在实施项目有3个,西一镇烂泥箐传统村落环境整治项目,朋普镇庆来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弥阳镇小芹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个项目共获上级补助资金600万元。积极开展生态村、生态乡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及环境教育基地创建,不断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竹园镇明德小学、巡检司镇明德小学于2018年3月30日(红环发【2018】74号)我市两所“绿色学校”成功申报创建工作。

  (五)环境执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执法监察工作,2018年以来,对辖区内129家企业开展现场监察200余次,共出动180余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和监察频次。在现场监察中,充分利用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采取更强有力的手段,切实加大惩处力度,铁腕治污,严查严惩严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其中未批先建10件,查封扣押2件,已到位罚金67.52万元。加强能力提升,组织开展监察环境执法培训2次。

  2018年,积极准备相关台账资料,主动与地税部门对接,移交2016年至2017年排污费台账资料,派出专职人员到地税局,做好费改税工作。

  (六)环境信访工作得到有效化解

  2018年以来我局共接到投诉件75件。其中来电投诉共计60件(12369环保举报45件),来访投诉7件,来信投诉1件,转办件7件。其中噪声扰民投诉35件,水污染投诉5件,大气污染投诉25件,固废投诉1件,其他投诉9件。共计出动执法车辆80余车次,执法人员160余人次,现已结案数68件。

  (七)环保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

  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三下乡活动、防灾减灾、科技周、“6·5”世界日、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开展环境法制宣传工作。2018年以来共计组织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生态读本等1000余份、环保袋500余个,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制作宣传布标3条,到东山镇雷打滩电站开展清河行动。

  (八)环境监测扎实有效开展

  2018年1-6月,共开展监测任务44次,编写完成监测报告41份,其中:监督性监测25份;指令性监测3份;环境环境质量监测2份;监测报告单11份。按照省、州要求落实好弥勒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环节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九)按时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改工作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大环保”意识,进一步强化环保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对照《弥勒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弥办发〔2017〕48号)中明确的两类11个问题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已完成整改10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开始试运行,正在进行厂区绿化及道路铺设;黄标车淘汰正抓紧推进。向中央和省州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环境保护督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组第三组于2017年11月27-12月11日进驻红河州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并于2018年5月18日向州委、州政府反馈了监督发现的问题和意见。按照要求,州委州政府下发了《红河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弥勒市按照要求正抓紧制定《弥勒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并已经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涉及单位提前整改,确保按时序要求整改完毕。

  (十)专项工作持续推进

  脱贫攻坚:针对D级危房贫困户改造住房,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改造住房贫困户补助10万元水泥,现水泥已购买发放给贫困户。抓住教育扶贫,我局购买篮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笔记本等(价值约1.5千元)体育及书本用品资助东山镇洛那小学。

  环境统计:根据国家、省、州环境统计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业污染源3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养殖小区3家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家,环境统计报表的填报、审核、上报工作。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完成了2017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2018年一、二季度监测报告统计上报。

  污染源普查: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弥勒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弥政办发【2017】169号),制定了《弥勒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弥政办发【2018】44号)成立了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落实普查项目经费60万元和办公场地,连通了环保专网;召开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2018年5月21日,市普查办组织11名普查指导员,29名普查员参加了红河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培训会议,为开展清查建库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入户清查工业源2193个,确定纳入普查范围320个。入户清查生活源锅炉2台、入河排污口13个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各12个;入户清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980个,确定纳入普查范围372个。

  江边桥水质自动站建设:弥勒市江边桥水质自动监测站位于珠江流域南盘江弥勒段,距离上游开远市67km,距离下游泸西县104km,属于红河州与文山州交界断面,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网。站房建设2层永久性站房,占地面积约380m2,建筑面积约247m2。项目总投资约220万元,采用国家与地方共同建设模式,国家负责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后期运维,地方负责土地、站房建设、网络及电源,后期由国家统一运行管理,监测数据为国家与地方共享。项目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历时60日,于2018年5月31日竣工,目前,监测仪器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在调试阶段,待调试正常运行后可实现数据传输,外部正硬化站内道路及周边绿化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环境信访解决难度增大。随着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增强,举报和投诉逐年上升,解决难度增大。

  (二)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不相适应。机关行政人员、监测、监察人员不足,与新形势下环保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导致工作无法全面展开;领导职数少,一正两副的领导职数导致领导经常奔波于会场,无暇下企业调研。

  (三)环境监察监测形势严峻。新形势下,建设项目数量增多,环境监管任务重;污染类型多,环境风险高的企业密集;点多线长面广,线性工程突出,监管难度大。环境监测任务繁重,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等人少事多。

  (四)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企业无力或不愿意投入治污费用,导致产生新的污染源,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州市对环保治污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五)群众参与度不高。部分群众仅把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看成政府部门的事,社会参与度不够,还未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推进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环保建设意识、参与力度与全州、全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六)部分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不高。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企业在治污方面投入资金较少。没有把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治理污染、改善环境作为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只顾自己的经济利益,把污染转嫁给社会承担。

  (七)环境应急监测能力不足。缺乏专用应急监测车辆,应急监测设备,专业的应急监测人员。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能力薄弱,技术手段落后。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党代会、人代会及省州环保部门提出的工作及目标要求,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弥勒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全局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实施已规划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环境投入,开展全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市推进项目、全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弥勒市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市建设和弥勒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完成《弥勒市城乡环境保护规划》第三稿编制工作,按照省州生态红线保护划定方案,完成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三)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环保局干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适应新时代环境保护需求,积极向上争取工作支持,配备必要的监测装备,为环境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四)强化环境监管。配合省州完成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要求,做好国控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工作。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以中心城区、环境敏感区和人口密集区为核心区域,以工业大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生活废弃污染防治为重点检查内容,加大突击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加大违法打击力度,深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对偷排偷放、数据作假等违法行为,综合采取环评限批、追缴排污费、公开曝光、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五)强化源头防控。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限制、淘汰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探索制定奖补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开展生产工艺技术改造,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大气污染源的产生。对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成功做法加以固化,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大气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六)加大环境保护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对环保新知识、新法规、新要求的宣传工作,引导企业其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和义务。依托各类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增强大众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全民参与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工作,力争做到大气污染监管“无空白、无盲区”。

  (七)开展好专项工作。配合省州完成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牵头组织完成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积极推进江边桥水质自动站建设;积极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