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4-00066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2-20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弥勒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对《弥勒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举行听证会,2024年11月26日发布第1号公告,2024年12月6日发布第2号公告,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弥勒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的民主性、科学性、可行性,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和群众等各方面意见,故对《弥勒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时间: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下午
(二)听证地点: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1.听证主持人: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科长王晨瑞;2. 听证决策发言人: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赵娇;3. 听证监察人: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王瑾、市纪检监察组黑忠明;4.法律工作者:云南千景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红文 ;5. 听证记录人: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工作人员陈天楚、金碧义;6. 听证代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大、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弥阳街道、太平街道、福城街道、西一镇、西二镇、西三镇、朋普镇、五山乡、竹园镇、虹溪镇、东山镇、新哨镇、巡检司镇、江边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共61人;旁听代表5人;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共61人,实到听证代表57人,实际出席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2/3以上,符合听证相关规定,满足听证会要求。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在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积极踊跃发言,从不同的层次和角度,对《弥勒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情况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代表认为原则同意《弥勒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注意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衔接。
2. 请校对文本、数据、地名等。
四、决策发言人、熟悉相关事项的专业人员的陈述和答辩
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就《弥勒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的主要内容、依据、相关背景、调查成果等作了客观全面的说明;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决策发言人逐一进行了解释和说明。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
2024年11月24日听证会结束后,市自然资源局邀请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市纪检监察组、工业园区、市人大、弥阳街道、福城街道、太平街道、西一镇、东风农村社区管理委员会、共16位代表进行听证会评议,经讨论研究后,听证评议人员一致认为对多数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现将采纳意见和建议的情况汇总如下:
1.弥勒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中定级范围已综合考虑了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影响,定级范围原则上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生态保护红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
2.已对听证草案中数据、级别图中的地名等进行核实。
此次听证会严格按照听证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进行,参会代表开诚布公、积极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参会代表对我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极大热心,依法做到了公开透明,程序完备,要素充分,各项听证事项都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次听证会代表意见、建议,我局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弥勒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