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155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2-2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红河•未来城•天邑项目6、7、8栋项目户型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及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红河•未来城•天邑项目6、7、8栋项目户型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告,现将《红河•未来城•天邑项目6、7、8栋项目户型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红河•未来城•天邑项目6、7、8栋项目户型调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3月4日(星期一)下午14 :30,会议地点拟定于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赵 娇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决策发言人
张佳顺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中心主任
(三)听证监察人
李文杰 市司法局副局长
(四)听证代表
1.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
孙骏祺 红河·未来城·天邑业主
吴 明 红河·未来城·天邑业主
李 一 红河·未来城·天邑业主
王 芳 红河·未来城·天邑业主
刘丹丹 红河·未来城·天邑业主
朱 超 红河·未来城·天邑业主
李林虎 红河·未来城·天邑业主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马 勇 铺田社区居民
杨 丝 铺田社区居民
杨 玫 铺田社区居民
周红梅 铺田社区居民
3.市人大代表
杨文强 市人大常委会农环委主任委员
4.市政协委员
陈 黎 州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云南红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
5.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李 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高级工程师
周飞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工程师
6.法律工作者代表
谢光维 法律顾问
7.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
周海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工作人员
(五)旁听人
杨 婷 弥阳街道吉山二组居民
尹志琦 弥阳街道红河烟厂生活区居民
杨 崟 弥阳街道三道桥村居民
(六)听证记录人
张世奇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中心副主任
王祥源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中心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
(三)有关听证材料将于听证会前以不同方式送达各位听证代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