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226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4-15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弥勒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实施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2〕523号)、《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红自然资权益发〔2023〕1号)和《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等文件要求,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在弥勒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展了弥勒市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按照相关程序,我局于2024年11月26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第1号听证会公告,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第2号听证会公告,于2024年12月17日组织召开《弥勒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会后作业单位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2024年12月20日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发布第3号听证会公告。最终,弥勒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于2025年3月25日已通过省级评审。并于2025年4月1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勒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弥勒市城市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