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577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6-20
- 有效性有效
关于弥勒市竹园镇、朋普镇、东风农场社区管委会等十二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布实施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2〕523号)、《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和规范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红自然资权益发〔2023〕1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等文件要求,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展了竹园镇、朋普镇、东风农场社区管委会等12个乡镇的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按照相关程序,我局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弥勒市竹园镇、朋普镇、东风农场社区管委会等十二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听证会后作业单位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4年2月29日通过州级评审,于2025年5月23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已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现《弥勒市竹园镇、朋普镇、东风农场社区管委会等十二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该成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弥勒市竹园镇、朋普镇、东风农场社区管委会等十二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弥勒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