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809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9-0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弥勒市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红政发〔2010〕51号),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对《弥勒市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举行听证会,2025年7月1日发布第1号公告,8月20日发布第2号公告,9月2日在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报告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弥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弥勒市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民主性、科学性、可行性,广泛听取各相关部门和群众等各方面意见,故对《弥勒市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时间:2025年9月2日
(二)听证地点: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决策发言人: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朱林;
2.听证主持人: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叶占锐;
3.听证监察人: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二级主任科员黑忠明、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文杰、市自然资源局纪检专干郭玲;
4.听证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代表、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代表、村委会代表、村小组代表、律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60人;
5.记录人2人: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管蓉丽、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龙泽峰;
6.旁听代表3人: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尹敏、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李冬梅和土地要素保障服务中心张俊娴。
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共 60人,实到听证代表60人,实际出席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2/3以上,符合听证相关规定,满足听证会要求。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一)草案中第一段内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二)建议把竹园、朋普两个片区单独划分。
四、决策发言人、熟悉相关事项的专业人员的陈述和答辩
(一)草案中第一段内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最终成果已修改完善。
(二)《弥勒市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区片划分是以弥勒市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为基础,进行提取汇总,分别得到各乡、镇(街道)以及各行政村的数据,数据库编制需严格按照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最终进行汇总上报至省级进行质检。因此,数据库以最新变更调查数据中的竹园镇为准,不单独划分为竹园镇和朋普镇,在成果报告中,将以实际权属情况进行描述,已加强文本中相关内容的描述。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待征地范围将与数据库中的区片范围进行叠加,区片范围描述不会影响实际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
听证代表对弥勒市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等内容是否科学合理进行了讨论,讨论过程中相关疑问已由决策发言人和技术单位作出现场解答。与会听证代表对弥勒市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表示肯定和认可,没有原则性意见和分歧。弥勒市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对弥勒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技术单位结合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由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将成果上报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核。
六、听证会结论
根据听证会听证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经综合分析和平衡,对弥勒市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最终结果待上报州自然资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并综合平衡确定后,最后公布实施。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