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5-00862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9-12
- 有效性有效
关于拟注销云南省弥勒县野猪塘铁矿地质勘探探矿权的送达公告
云南大道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名下的云南省弥勒县野猪塘铁矿地质勘探,勘查许可证号:T53120080302006645,有效期自2016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7日,现已过期。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定期清理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有效期届满前因矿业权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公告注销。”的规定,现拟将云南省弥勒县野猪塘铁矿地质勘探过期探矿权纳入自行废止探矿权项目名单,即纳入《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过期探矿权自行废止名单公示(2025年第一批)》。
我局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9月12日已通过直接送达(有困难)、邮寄送达(于2025年6月7日退回我局)等方式向贵公司送达《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过期探矿权自行废止名单公示(2025年第一批)》,均无法送达。我局依法公告送达《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过期探矿权自行废止名单公示(2025年第一批)》。
公告期:2025年9月12日—2025年10月29日(3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逾期、匿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873-6127698;地址: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矿政管理科(5-2办公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照程序和发证权限上报探矿权审批登记机关列入自行废止名单。
矿权人应当履行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和探矿权占用费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因探矿权的废止而免除。
特此公告。
附件: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过期探矿权自行废止名单公示(2025年第一批)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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