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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087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弥勒市社会资金参与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征询的公告

为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弥勒市行政区域内储备土地综合开发,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云政规〔2022〕1号)等规定,结合弥勒市实际,制定《弥勒市社会资金参与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事项

对《弥勒市社会资金参与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4日。

三、征求意见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法将意见寄至: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邮政编码:652300)。

(二)网上电子邮件发送至1402957705@qq.com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凤

联系电话:0873-6137912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7:30。未按时反馈意见和建议的,视为对该征求意见稿无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

1.《弥勒市社会资金参与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弥勒市社会资金参与储备土地综合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 9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