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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5-01410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29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弥勒西风电场(第一期)临时用地(2024年度)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弥勒西风电场(第一期)临时用地,项目批复文号为红自然资复〔2022〕18号。批复临时用地面积11.8876公顷,主要用途为材料堆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未使用土地面积0.0592公顷,实际使用土地面积11.8284公顷。

由于拌合站、钢筋加工厂、设备材料转运临时堆放场等3个地块将继续被弥勒西风电场扩建项目使用,弥勒西风电场(第一期)临时用地(2024年度)复垦区面积为6.4356公顷,已按《弥勒西风电场(第一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复垦为旱地5.3600公顷,乔木林地0.9090公顷,农村道路0.1492公顷,田坎0.0174公顷,2024年度土地复垦率为100%。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1、验收流程与标准

复垦责任义务人(三峡新能源发电(弥勒)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该批次临时用地(2024年度)复垦工作。2025年9月24日,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等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验收组,实地核验项目复垦情况并查询相关资料,经专家组验收确认符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2024年度土地复垦率为100%。

2、验收结果

项目符合验收要求,拟通过复垦验收。

三、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1、公示期:公告期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28日。

2、异议反馈方式: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电话:0873-6127698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