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zrzyj/2026-00353
- 发布机构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2-02
- 有效性有效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弥自然资罚决字〔2026〕1号)
弥勒市云阳置地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4年至2015年在环城南路以南,拖白路以东建设的弥勒市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巷片区(云阳·新世界)项目,第13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加建第五层,加建面积261.57㎡。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1月28日依法立案查处。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弥自然资罚决字〔2026〕1号,详见附件)。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弥自然资罚决字〔2026〕1号)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日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滇公网安备 53250402000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