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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rzyj/2026-01679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10-2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统一领导和管理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规划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科、人事财务科、自然资源督察科。

所属单位19个,分别是:

1.弥勒市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中心;

2.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3.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弥勒市规划中心;

5.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弥阳自然资源所;

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太平自然资源所;

7.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福城自然资源所;

8.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朋普自然资源所;

9.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山自然资源所;

10.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江边自然资源所;

11.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新哨自然资源所;

1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一自然资源所;

13.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二自然资源所;

14.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三自然资源所;

15.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虹溪自然资源所;

1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竹园自然资源所;

17.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巡检司自然资源所;

18.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山自然资源所;

19.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风自然资源所。

19家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未单独核算,统一由局机关管理,并入同一套决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0个。分别是:

1.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弥勒市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中心;

3.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4.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5.弥勒市规划中心;

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弥阳自然资源所;

7.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太平自然资源所;

8.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福城自然资源所;

9.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朋普自然资源所;

10.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山自然资源所;

11.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江边自然资源所;

1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新哨自然资源所;

13.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一自然资源所;

14.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二自然资源所;

15.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三自然资源所;

1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虹溪自然资源所;

17.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竹园自然资源所;

18.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巡检司自然资源所;

19.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山自然资源所;

20.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风自然资源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7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0人,退休51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牢耕地保护大事,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一是守牢耕地保护红线。顺利通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根据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成果,全市耕地保有量164.28万亩,超规划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2.0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29.51万亩,超保护任务0.64万亩。划定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3.84万亩,占上级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2.98%。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面积94.86亩,违法占耕比例6.35%(符合违法占耕面积小于100亩,比例小于15%要求)。顺利完成部分耕地园地等种植状况摸排,共计图斑44028个。二是推动占补平衡改革。截至目前,“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累计挂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共57个(小占补),库存耕地数量指标86.1亩,水田规模-342.22亩,粮食产能7.1991万公斤;“云南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累计挂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审核通过86个(大占补),库存耕地数量指标36040.93亩、水田规模77.49亩、水浇地规模2061.71亩、粮食产能1928.42万公斤。三是加快推动国土综合整治项目。2025年以来,完成补充耕地项目1个,完成新增耕地指标入库79.236亩,完成提质改造项目3个,完成新增水田指标入库180.5205亩,3个项目预计新增水田指标1539.642亩。合理筹划组织实施提质改造项目1个,增减挂钩项目2个,新谋划补充耕地项目3个。四是强化耕地用途管制。2025年以来,共备案设施农业用地229宗;完成4个省级下发临时用地超范围使用问题整改并举证销号、正在推进省州下发设施农用地疑似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设施农用地批后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监管。

2.抓好要素保障急事,激活经济发展“动力源”

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管控。二是提升用地审批质效。三是深化土地管理。

3.抓细矿业管理实事,奏响资源经济“奋进曲”

一是做好矿业权出让和管理。完成采矿权出让2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个,地热矿权1个)、延续(变更)登记11个,完成探矿权延续保留1个,完成矿业权矿山生态环境评估30个。二是加快推动过期矿业权清理。注销采矿权10个、探矿权2个,省州管理权限的19个矿业权(15个采矿权和4个探矿权),已完成非申请注销公示。三是有序推进弥勒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制定《弥勒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编制工作方案》,完成编制单位的采购工作,并召开第五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座谈会,持续统筹推进编制工作。四是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落实《云南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与4家矿山企业签订绿色矿山建设合同,2家矿山企业已在系统申报绿色矿山建设,通过市州两级复核,矿山自评不通过,结束2025年度申报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现积极推动矿山整改建设,推进2026年度申报前期工作。

4.抓实权益维护好事,架起群众利益“连心桥”

一是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加快推动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已完成修复119个图斑,修复面积175.62公顷,完成场地平整54.5公顷,客土回填296964方,截排水沟7343.5米,水窖166个(按15m³计算),垒埂5399.8米,苗木种植201842棵,播撒草籽19.76公顷,消除地质环境隐患点4个,新增林地面积15公顷,土地复垦面积39.5公顷。二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完成地质灾害隐患全覆盖排查,开展巡查排查隐患点共计206点次,出动车辆228台次,人员779人次,派出专家组228次。组织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1849张、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742张、宣传材料641份。发布地质灾害预警提示通知17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62期。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计划通过实施弥勒市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分两个批次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弥勒市4个乡镇9个村276户1003人搬迁安置及旧房拆除工作;同时,积极开展虹溪镇啥咩村委会啥咩一组滑坡(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前期工作,通过工程治理方式彻底消除该滑坡风险隐患。三是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办理不动产首次、变更、转移、查解封、抵押、注销等类型登记发证9766宗(其中“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办理业务量5949宗),抵押登记2688宗,抵押金45.8亿元。完成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7783宗,有序推动东风农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876本、房产证850本、不动产权证577本(户)。办理“带押过户”23宗,实现零突破。推行“交房(地)即交证”改革,覆盖23个商品房项目和3个供地项目。四是做好信访接待及政务服务。依法依规及时受理并答复信访件71。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举报、投诉、求助等81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

5.抓紧问题整改难事,打好执法监管“攻坚战”

一是持续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整改力度。做好2018—2024年土地卫片图斑整改,违法图斑共1427个,面积18400.08亩,耕地9271.77亩,已完成整改图斑442个,面积12786.58亩,耕地5737.91亩;非粮化及存量图斑723个1968.57亩,耕地1278.18亩;调出图斑待部级审核94个1877.44亩,耕地1598.66亩;部分整改15个(剩余未整改面积201.37亩,耕地56.54亩);未整改153个1181.54亩,耕地421.52亩。二是持续加大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力度。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571240400.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240400.3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7856842.28元,下降21.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7856842.28元,下降21.6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减少,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比例大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所以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571240400.38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4110.59元,占总支出的2.98%;项目支出554236289.79元,占总支出的97.0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7856842.28元,下降21.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4518.57元,增长1.52%;项目支出减少158111360.85元,下降22.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支付过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资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费等,使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04110.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90740.32元,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3370.27元,占基本支出的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4236289.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2087301.00元。

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经费18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修复历史遗留矿山面积,消除地质环境隐患点,增加植被覆盖率,改善实施区域矿山生态状况。

日产4628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用地征地资金项目经费19420000.00元,主要用于征收巡检司镇钟山村委会小水塘村民小组、旱塘村民小组和宣武村民委员会白土墙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费用支出。

缴纳2017年至2025年取得农转征报批耕地占用税经费项目经费19475706.31元,主要用于缴纳2017年至2025年期间取得农转征批复项目的耕地占用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792215.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70%。与上年相比增加41929706.65元,增长39.99%,完成年初预算的294.6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4445.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完成年初预算的156.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抚恤等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61119.81元,抚恤支出793325.4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人员死亡。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389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完成年初预算的93.01%。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行政单位医疗392505.71元,事业单位医疗270927.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5093.8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72.8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03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信创项目国产计算机,主要用于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39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追加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161431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7%,完成年初预算的309.04%。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等支出。行政运行11369165.04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4839975.8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19099463.05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10427.65元;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369000.00元;事业运行4077371.01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848908.2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缴非税收入,申请返还非税收入部分经费追加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313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完成年初预算的92.9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73132.5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8246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6%。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882467.3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省、州级文件要求追加预算。

23.其他(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本年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890.00元,决算为240177.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456.34元,增长38.2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390.00元,决算为228389.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00.00元,决算为1178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1%,完成年初预算的39.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0537.34元,增长54.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081.00元,下降54.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081.00元,下降54.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7890.00元,支出决算为240177.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6456.34元,增长38.2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390.00元,决算为228389.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00.00元,决算为117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勤俭节约,严格按照要求不超预算开支,其中:我单位对于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控制标准,不超标准用餐,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0537.34元,增长54.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081.00元,下降54.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081元,下降54.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公务用车年代较久维修公车次数较多、出差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到乡镇开展卫片执法、图斑检查整改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增减挂项目竣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3370.27元,比上年减少115218.03元,下降12.4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控非必要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部门工作所需的办公、出差、会议、培训、水电、邮电、租赁、劳务、维修(护)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661387147.58元,其中,流动资产643194222.15元,固定资产510291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796879.03元,无形资产1293128.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796021.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883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276.16平方米,账面原值1031056.9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4565.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1423.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56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7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39753.7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GK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GK1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