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规划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8-2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规划中心关于弥勒通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的公示
公示单位:弥勒市规划中心
公示地点:1.弥勒市人民政府网;2.弥勒市规划中心公示栏;3.弥勒通用机场地块范围内村庄;4.东风农场管理局公示栏。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2日。
公示内容:为做好弥勒通用机场的净空及电磁安全保护工作,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56号主席令)、《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91号)、《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MH-5001-2013)、《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2013)等要求,制定弥勒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
意见反馈: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2.若您认为是该通告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通信地址:弥勒市髯翁西路103号,联系人:张世奇,联系电话:0873-6182199。
附件: 1.关于弥勒通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的通告
2.弥勒限制区范围
3. 机场净空区
4. 净空障碍物限制图
5. 机场远期净空图
弥勒市规划中心
2019年8月26日
附件1见页面左下方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