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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规划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7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规划中心关于弥勒通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的公示

  公示单位:弥勒市规划中心

  公示地点:1.弥勒市人民政府网;2.弥勒市规划中心公示栏;3.弥勒通用机场地块范围内村庄;4.东风农场管理局公示栏。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2日。

  公示内容:为做好弥勒通用机场的净空及电磁安全保护工作,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56号主席令)、《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91号)、《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MH-5001-2013)、《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2013)等要求,制定弥勒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

  意见反馈: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2.若您认为是该通告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通信地址:弥勒市髯翁西路103号,联系人:张世奇,联系电话:0873-6182199。

  附件:  1.关于弥勒通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的通告

                    2.弥勒限制区范围

                    3. 机场净空区

                    4. 净空障碍物限制图

                    5. 机场远期净空图

 

  弥勒市规划中心

  2019年8月26日

 

附件1见页面左下方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相关附件: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