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5
- 发布机构弥勒市国土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1-2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国土资源局采矿许可证遗失声明公告
弥勒县钛丰矿业有限公司石门坎钛矿采矿许可证正、副本不慎遗失,采矿许可证号:C5325002010042120061326,有效期限至2017年8月17日,采矿权人:弥勒县钛丰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名称:弥勒县钛丰矿业有限公司石门坎钛矿,法定代表人:王应磊。声明所遗失证件作废。现已向弥勒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补领申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遗失声明公告10个工作日(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算),无异议后补发新证。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弥勒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联系人:李园媛
电 话:0873-6127698
地 址:弥勒市吉山南路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