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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4739-43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2-2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18年发放社会救助资金7311.49万元

  为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保障政策,完善保障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确保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18年,弥勒市民政局按照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对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进行了精准再识别,对城乡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认真审核再把关,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2018年,弥勒市共发放各项社会救助资金7311.49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对象救助资金1952.0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对象救助资金3103.89万元;发放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金753.92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014.56万元,累计救助54969人次;发放城乡临时救助资金 381.30万元,累计救助2278人次;资助参加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5.80万元,资助人数8151人。(弥勒市民政局 李守芝  李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