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4936-34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0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认真汲取江苏盐城“3·21”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3·21”盐城响水县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震惊全国,“3·22”湖南高速大巴火灾事故犹在眼前,这些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安全生产管理敲响了警钟。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弥勒市民政局328日上午召开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上传达了《弥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江苏盐城“3·21”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着重强调要认真落实省州市的要求,痛定思痛,深刻吸取江苏盐城“3·21”和“3·22”湖南高速大巴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会议要求各部门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狠抓养老院、殡葬中心、公墓等重点单位,全面深入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 

会议强调:一是要思想统一,行动要坚决,尽快组织安全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做到检查、整治、措施三到位;二是要打牢安全生产的基础,落实干部职工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三是要对火灾隐患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加大对敬老院、殡葬中心、公墓清明节祭祀、儿童福利院等重点场所用电、用油、用气、用水检查力度,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弥勒市民政局  何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