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473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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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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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三措施”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为进一步推进弥勒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弥勒市民政局结合工作职责采取“三措施”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一是人员安排常态化。根据全市创卫工作安排,市民政局及时安排救助管理站到城区街面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行动,同时救助站开通24小时救助服务,接到电话及时安排人员前往救助,做到救助行动常态化。
二是街面巡查全覆盖。联合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积极开展街面巡查工作,加大对全市城区街面、地下通道、汽车站、高铁站等地巡查力度,做到救助行动工作全覆盖。2018年1月份来,出动工作人员70余人次,出动车辆45车次。
三是救助管理亲情化。在开展救助的过程中,我局实行分类救助管理的方式,对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以及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人员,主动提供食宿,并根据身份证信息,免费帮助买车票送其回家;对伤、病、残和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给予特殊殊的照顾,全力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对发现流浪精神病患者和危急重症的求助人员及时送到定点联系医院进行治疗;对无名氏流浪乞讨人员采取全国寻亲网、头条寻人等网站公布其主要特征的方式帮助其寻找到家人。通过热情周到到的服务,使每一位求助的人员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2018年1月以来,共实施救助69人次,其中送往医院就医3人,护送返乡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