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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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1-2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围绕中央、省、州、市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园区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渠道和方式,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通过积极上报信息、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微信公众号、云南采购网、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和形式,及时公开园区重大项目进展、新签约项目、重点工作措施及成效等相关信息。2020年全年,管委会以各种形式和渠道累计公开园区政府信息97条:其中,向市政府办报送信息公开57条,通过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信息14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微信公众号、云南采购网公开信息24条,在涉及征地村小组公开征地信息2次,一定程度提高园区工作的知晓率,促进园区政府信息工作稳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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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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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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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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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3 |
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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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
|
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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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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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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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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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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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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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8项 |
926.0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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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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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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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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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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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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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加强改进。园区政务公开工作一直以来都由综合部负责,人员也属兼职,对政务公开工作学习不到位,存在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管委会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整改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完善管委会政务公开分工方案,确定综合部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责任部门,产业经济部、规划基建部、安全生产部积极配合并结合部门职责,安排专人收集提供有关政府公开信息内容,报各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由综合部以合适的渠道进行公开。
2.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明确和细化了省、州、市各级领导调研和客商考察活动、重大项目签约、开工、进展、竣工相关情况等10个方面的内容为管委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让各级各部门了解园区各阶段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