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czj/2025-00010
- 发布机构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2-2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对《2021年至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
弥勒市审计局:
《2021年至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弥审调报﹝2024﹞2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13家被审计单位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被审计单位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根据《2021年至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要求,一是督促各单位认真对照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政府采购项目未进行项目验收、采购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未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项目进行采购及未制定相应的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等问题及时整改。二是督促各单位按时将整改结果及相关材料函告弥勒市审计局,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三是通过严肃认真整改,促使各被审计单位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策落实方面
1.未制定相应的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弥勒市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弥勒市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集中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弥东发〔2025〕1号);市应急管理局健全完善《弥勒市应急管理局管理制度汇编》,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中补充了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2.未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30日印发了《弥勒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弥农字〔2024〕4号)文件,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中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管理等相关要求。
(二)预算编制方面
3.未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项目进行采购
整改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将在今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文件规定。坚持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三)采购实施方面
4.政府采购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1月20日,市民政局已组织相关科室对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并出具了《弥勒市民政局州儿童福利院服务项目采购验收报告》,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项目。
5.项目结余资金指标未收回,指标金额1080.50元
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于2024年12月25日将3个项目的结余资金指标1080.50元收回。
6.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未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项目1个
整改情况:市民政局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将积极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7.采购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整改情况:市财政局督促涉及存在问题的预算单位制定或健全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竹园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局、市弥阳卫生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通过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梳理采购合同备案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培训等方式,将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整改情况:市财政局督促涉及存在问题的预算单位制定或健全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对采购管理方面作了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和采购行为。
(1)物业管理服务
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规定,对相关采购项目进行自检自查,确保已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服务(维修)等项目严格做到应采尽采,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车辆加油服务
福城街道办事处按照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根据福城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街道政府采购行为作出要求,将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试行开展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的规定,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市农业农村局将按规定开展公务用车燃油采购,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加强日常工作监督,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市林业和草原局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购买机动车燃油服务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同时加强对框架协议采购的认识和执行力度,明确框架协议采购的适用范围和条件,确保购买机动车燃油服务项目依法依规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车辆维修费和保养服务
市妇幼保健院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试行开展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的规定,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试行开展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要求执行,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市林业和草原局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同时加强对框架协议采购的认识和执行力度,明确框架协议采购的适用范围和条件,确保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类似项目依法依规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机动车保险服务
市林业和草原局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同时加强对框架协议采购的认识和执行力度,明确框架协议采购的适用范围和条件,确保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依法依规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印刷服务
市妇幼保健院严格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项目中以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规定执行,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在以后采购工作中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规定,属于印刷服务的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复印纸
市文化和旅游局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仔细审核报销单据并对全体干部职工及乡镇文化站报账员进行采购专题学习培训,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市林业和草原局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购买复印纸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同时加强采购项目的审核力度,确保所有采购活动均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集中采购目录的要求,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市农业农村局在以后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将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市农业农村局下属部门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执行中心采购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合同2024年11月30日到期,部分聘任人员专业与合同要求专业不相符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已解聘。在以后的采购工作中将充分开展采购前期调研工作,制定切实可行采购计划,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业务学习。通过此次审计整改,被审计单位深刻认识到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将强化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财政局将通过举办培训班、彩云学堂、门户网站、政府采购网、QQ群交流政策及相关知识等方式,持续加大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采购监管人员自身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严格督促各预算单位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提升采购专办员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增强依法采购的意识,规范政府采购业务。
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持续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弥勒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