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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czj/2025-00017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照《弥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现将弥勒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树牢法治思维,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以专题学习、职工大会学习等形式及时传达法治政府建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升财政干部职工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创财政领域依法行政新局面。全年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9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开展干部职工政治学习30次。

(二)加强依法行政,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全面厘清行政执法责任,明确行政执法措施,严格清单管理。在2023年权责清单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调整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内容,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其中新增行政处罚2项、行政检查4项,删减行政处罚(含合并)3项。依法公示本部门权责清单,涉及6类共计35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9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1项 、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54项,“追责情形”共计107项。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构建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人员信息、“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台,实现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全过程记录。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等,全年共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4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推动标准化、规范化执法,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进一步推动了我局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全年行政执法事项中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将法律顾问纳入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队伍中来,形成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人员的“双审查制”,降低财政法律风险。2024年,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共计件132(次),包括合同/协议审查58件(次)、行政执法法制审核41件(次)、其他33件(次)。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提升行政执法温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质量。年度内查办违反政府采购、财经法规案共6件,给予行政处罚4件,依法依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2件。

(三)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质。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线上)、2024年云南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线上)、“财政局长讲法治课”普法教育活动,州财政局举办的财政法治建设培训(线上),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期(线下),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相关知识业务培训。二是根据《云南省财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及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于年初制定全年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及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计划,认真组织行政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公共法律知识;三是强化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头效用。加强教育引导,加大“以案释法”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活动3次;四是落实财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年内组织8名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增强执法人员队伍力量。截至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63人,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共有53人,持证率达84%。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本部门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共5项,其中4项“应进必进”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进驻负面清单1项,大力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四减一优”,为群众减负,为服务增效。全年累计办件量754件,其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750件,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4件。全年无投诉件。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监管和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有序推进“一单、一表、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工作。建立了执法人员库和118个被检查单位库及随机抽查摇号系统,实现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确保执法检查公开公正。年内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抽查、联合税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代理记账机构抽查两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共抽查行政事业单位3家,企业1家、社会团体1家,代理记账机构6家,及时公示检查结果。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绩效目标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绩效指标设置,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不断提升。组织开展市级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分析,对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扎实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评价过程监督管理,有效提升评价质量和效果,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四是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对全市部门预决算进行批复,并按要求组织部门主动公开,公开率达到100%。重点对预决算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加强督导整改;五是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出台了《弥勒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财会监督体制机制,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牵头组织开展财会监督、财政资金监督“清源行动”专项行动。一方面紧盯审计、各类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跟踪监督整改情况,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另一方面,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共发现非税收入、“三公”经费管理等问题14个,已完成整改14个。全年调查处理违反财经法规、政府采购法等问题6 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4 件,处以5家公司共计8.995万元的罚款处罚,免于行政处罚2 件。典型案件通报2件,向主管部门发出交办函1份。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助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弥勒市财政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依照普法责任清单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二是坚持综合性学习内容全覆盖、业务性学习内容自主确定的原则,在州、市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印发《弥勒市财政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努力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在财政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社区、企业,结合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现场法治宣传活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现场咨询、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利用髯翁路沿街灯杆电子宣传板及临街林草局LED电子大屏幕显示屏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警示标语标识和小视频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工作社会氛围,对于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有效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共创和谐社会起到积极作用。四是积极配合做好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六)落实经费保障,全力服务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法治工作经费。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下达法治政府建设市级项目经费、法律综合服务等经费4,552万元,确保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市财政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亟须发展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的人员。

二是法治思维能力建设需要加强。个别干部职工学习财政法律法规主动性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工作质量的意识和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需要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业务缺乏了解,普法宣传的工作力度、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统筹、部署、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计划,年初结合我市财政普法工作实际,研究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普法范围和普法对象及普法内容。围绕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大局,推进预算制度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听取班子成员关于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领学促学,带头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注重法治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壮大。坚持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案件集体讨论、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抓好财源培植,防范化解风险,坚持依法理财、为民管财,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财政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保障财政资金在制度的约束下公开透明、安全规范、科学高效运行。

(二)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规范行使权力,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注重法治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壮大。

(三)持续加强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根据普法宣传工作目标,结合财政领域执法工作实际确定宣传重点,提高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拓展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普法信息的传播效率和覆盖面。

弥勒市财政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