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08
- 发布机构弥勒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5-10
- 有效性有效
解读《弥勒市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人身、财产综合保险实施方案》
2018年4月23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弥勒市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人身、财产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弥政办发〔2018〕46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施策,因地制宜结合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探索金融扶贫保险助推脱贫的新模式,坚决杜绝因灾、因病、因意外致贫返贫的现象发生,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险保障。
二、综合保险保障的对象
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5097户16693人的人身意外、大病补充医疗救助及其名下的房屋、室内财产进行综合性保险投保。
三、综合保险保障项目及内容
保险项目 |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 | 保费 |
房屋财产综合保险(每户) | 房屋 | 40000元 | 25元/户 |
室内财产 | 8000元 | ||
合计 | 48000元 | ||
人身意外保险 (每人) | 人身意外身故、残疾 | 20000元 | 25元/人 |
疾病身故 | 5000元 |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 2000元 | ||
大病救助保险(每人) | 大病救助医疗补充费用 | 50000元 | 60元/人 |
因灾、因意外救助保险(每户) | 基本生活费用补贴 | 1000元 | 30元/户 |
(备注: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保障赔偿、给付的最高限额)
四、综合保险运行方式
1.投保金额: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主保费为140元/每人(包含房屋财产综合保险、因灾、因意外救助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保费为85元/每人。
2.投保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投保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为保险人。